2021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解析十

发布于 2021-04-01 19:47

单项选择题

1.小明是年满9周岁的小学生。小明从事的以下行为中,他人不得主张无效的有( )。

A.签订买卖校服的合同

B.接受学校的奖励

C.接受赠与

D.将自己的橡皮赠与同桌

E.将自己的3000元压岁钱捐给灾区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B、C是纯获利益的行为,选项D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提示】狭义的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

2.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公司可以对外提供担保,但不可以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B.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均有权决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宜

C.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数额作出限制性规定

D.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但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担保事项的表决

E.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但是具体事项表决时需由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才能通过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担保能力的限制。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受公司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对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公司章程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章程对股东、董事、监事有约束力,对高级管理人员无约束力

B.章程可以修改,但必须由董事会表决通过

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D.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2/3以上的股东通过

E.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对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组成、职权、议事规则进行记载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因此,A项错误。章程的修改属于股东会、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而不是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因此,B项错误。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对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组成、职权、议事规则进行记载。因此,E项是正确的。

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的下列决议中,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

A.增加注册资本

B.对外提供担保

C.决定利润分配方案

D.修改公司章程

E.公司合并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以及变更公司形式。

5.甲股份公司注册2000万元,因投资决策失误,造成1000万元的巨额亏损。为此,公司于2018年6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下列关于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做法和说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2018年5月22日,甲公司在报纸上刊登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B.甲公司在所发出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强调,为了提高会议效率,由持有公司股份10万股以上的股东参加会议,小股东不参加

C.为了挽救公司,会议讨论了与乙公司合并的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过半数表示赞同,会议形成决议

D.鉴于总经理高某对投资决策失误负有责任,会议表决通过了更换总经理的决议

E.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选项A符合规定。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参与表决。选项B不符合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选项C不符合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选项D不符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选项E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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