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环境检测中心完成与省环境监测信息平台衔接

发布于 2021-04-02 00:17

近日,研究院环境检测中心作为先行先试单位,利用“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2021年度生态环境例行监测”项目,实现了与“山东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的有效衔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要求自2021年3月1日起,生态环境检测业务须与“信息服务平台”衔接,接受监督检查。平台的创建和启用加大了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力度,同时对实验测试工作提出了更加规范、细致的要求,对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运行和监测质量水平是一次严格的检验。在完成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2021年度生态环境例行监测项目期间,实验室人员工作热情高涨,对如何规范高效地使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了研究,采样、保存、流转、检测、记录等全流程多方面相互配合,圆满完成了项目的检测工作。

实验室业务工作与平台完成衔接,提升了生态环境检测业务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将更好地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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