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镇中心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宣传

发布于 2022-05-18 13:43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项目名称: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在凭祥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

1. 寄宿制学生

在凭祥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2. 非寄宿制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 2014 和2015 年退出户,脱贫不稳定户)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及非寄宿的烈士子女纳入生活费补助范围。

3.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程序消除风险后,不再享受学生资助政策。

资助标准:

1.寄宿制: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

2.非寄宿制:小学生每人每年500元。


开展

活动


一、资助主题班会

二、致家长的一封信

三、对资助学生开展家访活动

四、受资助学生致谢感言


图文:黄满元

审核:卢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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