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丨佛山市残疾儿童康复补助实施办法

发布于 2022-05-19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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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残疾

儿童康复救助

-实施办法-

特殊儿童康复救助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佛山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并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01

康复救助对象、要求







NO.1


佛山市户籍0—14周岁(康复救助时间截点不超过14周岁),符合以下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含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或病历)。具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能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NO.2


听力语言残疾的8至14周岁儿童康复训练仅限申请非全日制;已入读普通幼儿园、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一般认为3岁以上)的残疾儿童申请康复训练,原则上只可申请非全日制;如申请全日制,须提供休学证明或在申请栏声明“XXX(申请人姓名)未入园/未入学”。




02

康复救助内容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康复训练及支持性服务等。








手术补助

手术费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个人支付部分低于补助标准或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支付部分低于补助标准的,均按个人实际支付费用给予补助。

人工耳蜗植入


人工耳蜗植入。为1—6周岁重度听力残疾儿童植入电子耳蜗,凭医院开具的有效票据提供一次性补助,标准为20,000元/人。

肢体残疾矫治


肢体残疾矫治。为1—6周岁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矫治手术提供一次性补助,标准为20,000元/人,其中矫治手术补助10,000元/人、辅助器具适配及康复训练等补助10,000元/人。













康复训练补助

低视力、全盲儿童


1、为低视力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视觉基本技能训练及助视器等使用培训、认知学习、社会适应以及生活技能等训练,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月。按非全日制康复训练,采取预约单训,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2、为全盲儿童提供定向行走及适应性训练,每次时间不少于两个月,折算持续训练时间不少于120小时,补助标准不少于3000元/人·次(限5年1次)。

听力、言语、智力、

肢体残疾、孤独症儿童矫治


听力、言语、智力、肢体(含脑瘫)残疾和孤独症儿童。为接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补助。

1、全日制康复训练,每个训练日在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5小时、单训不少于0.5小时,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月。
2、非全日制康复训练,非全日制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月。
★听力言语(0—7周岁)、智力、肢体(含脑瘫)残疾和孤独症儿童接受普通幼儿教育、普通学校或特教学校教育的受助人可采取一对一的亲子同训、预约单训、家庭指导或集体教学等,每个训练日在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2小时、单训不少于0.5小时;或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听力言语残疾儿童(8—14周岁)采取一对一预约单训,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注意事项


全日制康复训练


1、因康复救助对象个人原因请假的,按实际训练天数结算,补助标准为150元/人·日,不另安排补课。

2、当月康复训练不足10日的,取消康复对象当月的康复救助资格,不予支付当月政府补助费用,康复费用由康复救助对象个人按150元/人·日标准支付给康复机构。

3、全日制康复训练当天不足 5.5 小时服务的原则上不予计入结算。因特殊原因请假半天的,可将两个“半天”累计成“一天(总不少于5.5小时)”计入结算。


非全日制康复训练


1、训练方式

方式二:每月半天课20次,每次集体课/小组课2小时+单训0.5小时。

2、每月康复训练不足20次的,按实际次数结算,补助标准人民币100元/人·次(机构实际收费标准低于100元/次的,按实际费用予以补助),不另安排补课。

3、当月康复训练不足10次的,取消康复对象当月的康复救助资格,不予支付当月政府补助费用,康复费用由康复救助对象个人按100元/人·次标准支付给康复机构(机构实际收费标准低于100元/次的,按实际费用支付)。









04

申请流程(特殊儿童康复)






申请周期:

1、全年两个常规周期 :5月至10月;每年11月至次年4月。

2、全年恒常支持申请,区镇两级按周期审批康复周期。

3、康复周期:审批月次月至常规周期最后一个月。








佛山市扶持通申请须知

登录佛山扶持通角登录,选择“我是企业/个人用户”,选择“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注册”,个人登录。

注册方式:①通过“账号密码”注册登录账号,“立即注册”,选择“个人注册”,按提示填写救助对象基本信息。审核无误后,提交。(建议选用这种方式)②通过微信粤省事注册登录账号。


申请材料


1、救助对象身份证的正面、反面(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可不提供);

2、救助对象户口簿的户主页、救助对象页;

3、残疾人证或有专业资质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4、《佛山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小结》(首次申报者不需提供);

5、救助对象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银行账号、开户行)注意:0-6岁听力残疾、肢体残疾儿童必须提供。


申请流程


1、查找项目

a.在“搜索框”内输入“残疾人康复救助申请”进行搜索;

d.根据提示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e.填报完整后,自动前往申报界面。


2、填写申报书、申请审批表

a.申报书首页“残疾人/监护人”一栏,按顺序填写儿童姓名、家长姓名

b.若未办理残疾人证,必须同时选择“未办证”“未定级”两项。根据诊断结果选择对应的“康复需求项目”。

c.“残疾类别”“康复需求项目”的选择必须与提交的残疾人证或者诊断结果对应。持多重残疾人证,在1个康复周期内只能申请其中1种残疾类别的康复训练项目。

d.已入读普通幼儿园、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儿童申请康复训练,原则上只可申请非全日制;如申请全日制,须向就读学校申请休学、送教上门或请假。(申请对象为入学适龄儿童且勾选全日制的,须提供休学证明或在申请表声明申请对象未入学)。

e.听力语言残疾的8—14周岁儿童康复训练仅限申请非全日制(康复救助时间截点不超过14周岁)。


3、上传附件


4、关于退件修改


5审批通过后的手续

区级残联审批通过后给出审批意见并写明康复救助周期,同时将审批结果通过政务短信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收到短信后,从《佛山市残疾人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目录》中自主选择相应康复项目的定点服务机构, 凭政务短信办理接受康复服务手续。


6、选择机构的注意事项

定点机构只能接收与本机构纳入定点的服务项目和方式相符的对象。如接收了不相符的对象,将不能结算康复救助费用 。









05

经费结算











手术补助经费申请


申请要求


申请要求:

1、顺德区户籍;

2、1至6周岁(接受手术时)

3、接受手术时间需在2019年7月1日之后(即:政策出台后)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或病历)。

申请材料:

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或家庭户口簿

3、诊断证明等

4、出院小结、有效票据(社保报销单据等)手术费用资料



申请流程


1、申请对象接受手术

2、申请对象准备好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提交材料。

3、经区残联审核通过后,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盖章原件交回镇街公服办。

4、镇街向申请对象支付补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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