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犬类管理 共创文明家园

发布于 2021-09-03 23:10


《宣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8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保障广大市民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县将在加大规范养狗、文明养狗宣传的同时,切实加大对犬只伤人、犬吠扰民、流浪犬危害等公共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治理。


随着人民群众物质生活质量的提高,一些家庭通过饲养宠物来增加生活的乐趣,养犬人员日渐增多。然而,遛狗不带牵引绳、犬只随地大小便、大型犬只扑人事件、群众投诉犬只乱叫等不文明现象频频出现,为群众的正常起居生活造成了不安定的影响,同时,严重损害城市的文明形象。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队长 夏来宝:

“犬类管理事关每个市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予以支持、参与、配合,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举报,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人居环境。县公安局自2021年8月23日起办理犬只准养登记。对不注射疫苗或注射疫苗过期、无牌无证、流浪街头的犬只,分别由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予以处置。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养犬单位和个人,由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查处。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享责任。”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县相关部门会加强辖区巡逻力度,积极排查不文明养犬现象,及早发现,及时制止;对辖区内的小区、住户、游园、广场、街道等区域进行重点的排查。同时积极收集群众意见,对不文明养犬行为造成的各类矛盾等现象进行合理的整改措施,发现问题及时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规范养犬与城市的文明息息相关,郎溪人民应当摒弃养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规范、科学、文明的进行犬只饲养,使犬只在为家庭生活增添欢笑和乐趣的同时,不打扰和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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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严扬

图文编辑:胡萌

审核:方治

监制: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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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全力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誓师动员大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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