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种」是人的亚种吗?
发布于 2021-09-05 00:55
我们在初中生物课上学过,生物分类级别有「界门纲目科属种」,种之下还有亚种,我们也知道人类有着黄种人、白种人和黑种人等不同的人种。那么,我们自然会产生出来一个问题:「人种」是处在哪个分类阶元上?有些人把「人种」当做人的亚种,甚至误以为不同人种是不同的物种,从科学角度上讲,这些看法都是不正确的,要更准确地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得知道,物种是什么,亚种又是什么。
目前,物种 species 这一概念至少有十余种或二十余种定义,此处只介绍得到广泛应用的数种:
生物学物种或者隔离物种:也就是我们最熟悉的,中学生物课本上介绍的物种定义,以生殖隔离为划分标准的物种,也即,能够杂交产生可育的后代的,就是同一个物种。
这一定义仅适用于有性生殖的生物,我们智人自然可以使用这一定义。按照这一定义,不同人种显然都是同一个物种,这没有任何可争议的余地。
配偶识别种:该物种中的不同个体能够将对方识别为自己的潜在配偶,根据跨种族婚姻的数据来分析,在这一定义下,不同种族的人类也显然是相同物种:
在2017年,全美17%新婚夫妇属跨族裔结合:http://us.xinhuanet.com/2017-05/19/c_129607642.htm
中国的涉外婚姻数据是分省份进行的,详见:青析 | 杨恺恒、张程岑:赞与贬的背后:中国涉外婚姻统计数据的可视化分析
分类学物种或者形态学物种:一个物种应当具备外观上的显著特征,并且这些特征不会与其它物种相混淆。说白了就是看脸。例如,一个对动物分类学毫无了解的普通人也可以轻松地分辨狮(Panthera leo)和虎(Panthera tigris),这就是因为他们的形态特征明显不同。
从形态学上讲,我们确实可以将不同种族视为独立的亚种,实际上生物分类学的祖师爷林奈就是这么干的,林奈在《自然系统》第十版中,将智人Homo sapiens 分为了六个亚种,除去两个明显臆造的之外,还有四个地理亚种,分别是:Homo sapiens europaeus, H. s. afer, H. s. asiaticus, H. s. americanus 也就是欧洲人,非洲人,亚洲人和美洲人,并且详细描述了它们的形态学和动物行为学差异(尽管这些描述包含了明显的歧视和刻板印象,但这不妨碍它们形成符合命名法规的合格发表)。
而亚种并没有非常明确的划分标准,受主观影响甚大,主要有地理亚种和生态亚种两个类型。前者指的是同一个物种中不同的亚种生活在不同的地理区域,具有地理隔离,没有或者很少有遗传交流。而后者指的是同一个物种的不同亚种占据了不同的生态位,例如家犬(Canis lupus familiaris)和野生的灰狼被视为灰狼(Canis lupus)的两个不同的亚种,因为野生灰狼生活在荒野中,一般进行群体性狩猎,家犬被人驯化,作为家畜或伴侣动物饲养,二者具有明显不同的生态位和生活习性。
但是实际上,在实际应用中,任何一个定义都并非金科玉律,更多地是多个定义的综合运用:
例如,鹅掌楸(Liriodendron chinensis (Hemsl.) Sarg)和北美鹅掌楸(Liriodendron tulipifera L.)能够交配产生杂交鹅掌楸(Liriodendron × sinoamericanum P.C. Yieh ex C.B. Shang & Zhang R. Wang),而且杂交鹅掌楸是可育的。
昆明植物园的杂交鹅掌楸,花被片为黄绿色,似鹅掌楸本种,不具有北美鹅掌楸的花被片颜色。
叶片基部每侧两裂片,则是北美鹅掌楸的特征。 青年法师小浣熊 摄。
这两个物种并不符合隔离种的定义,更应该被处理为地理亚种。
但是我们仍然将两种鹅掌楸划分为不同物种,因为,二者在古近纪经由北大西洋陆桥相互连接,这一连接已经中断了4000多万年,二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是独立进化,没有任何基因交流。二者分隔于亚洲和北美,分布区远隔重洋,无法在人类不干预的前提下发生杂交。且二者之间具备显著的形态差异。
而从形态学上讲,缺乏明显区分特征的物种也不在少数,什么云雀小云雀的我就不说了,毕竟我自己也分不清。就说说喜鹊(Pica serica)/青藏喜鹊(P. bottanensis)/欧亚喜鹊(P. pica),我在西藏跑野外的时候见过青藏喜鹊,真的看不出来区别是什么,不同人种的区别不比这大多了,为什么人种不能分?
这是因为,我们忽略了一些重要的东西,我们缺了一点演化之光。
杜布赞斯基说:Nothing in biology makes sense except in the light of evolution.
没有了演化之光,生物学就毫无意义。
原来我们缺了一点 light of evolution —— 演化之光 啊。
这就是系统发生种,在亲缘分支分类学(或者叫支序分类学)的定义下,一个分类群(包括物种、亚种,或者其它任何等级)必须能够追溯到一个最近的共同祖先,而且要包含这个祖先的全部后代。
以喜鹊为例,传统定义的喜鹊并未包含共同祖先的所有后代,黑嘴喜鹊(Pica hudsonia )和黄嘴喜鹊(Pica nuttalli )与喜鹊在形态学上有显著区别,一般被视为独立物种,但他们在系统发育上也被「传统上的」喜鹊(包括下图中的喜鹊和欧亚喜鹊)包含在内。
因此,我们需要将喜鹊和欧亚喜鹊拆分为不同物种。(当然,理论上也可以选择将黑嘴喜鹊和黄嘴喜鹊并入喜鹊当中,只不过鸟类学家选择了前者。)
再如,传统上鳞翅目被分为蝶类和蛾类,但根据系统发育研究,蝴蝶嵌在短突双孔类下的螟蛾类,完全是蛾的一个子类群。所以实际上蝴蝶也是蛾子。
那么,回到人类的问题上。对于人类而言,目前一般认为现代人类——也称为晚期智人,是一个单一的亚种Homo sapiens sapiens。
但是,这一结论符合我们的进化树吗?我们来查阅一下较近的研究吧!我本次主要参考的是2019年发表的 Duda, Pavel & Zrzavy, Jan. (2019). Towards a global phylogeny of human populations based on genetic and linguistic data. 这一研究。
图片引用自:Duda, Pavel & Zrzavy, Jan. (2019). Towards a global phylogeny of human populations based on genetic and linguistic data.
可见,从系统发生上讲,美洲原住民、澳洲原住民、太平洋岛屿原住民都嵌在东亚人中,东亚人嵌在白人中,而白人则嵌在黑人里面。
除了澳洲原住民和美洲原住民之外的人种,都是显然的并系群。
如果谁主张要根据人种将Homo sapiens拆分,那么就必须将黑人划分为9个以上的新物种,白人和东亚人也需要拆分为若干新物种,而显然,这种处理在分类学上显然是繁琐而没有必要的。
回到最初的问题,按照隔离种和识别种的定义,不同人种都不应当被拆分出Homo sapiens,按照形态学物种的定义,最偏激的观点也不过是将不同人种视为人的亚种,但是这种处理显然不符合系统发生学的研究。
All models are wrong, but some are useful.
要将人种划分为新物种或者种下等级,就只能将智人划分为十余个甚至数十个不同物种,这显然是闲着没事干,人为给动物分类学研究引入混乱的智障行为。
而且,在现代社会,随着交通的发达,不同地区的人建立了稳定的遗传交流,像鹅掌楸和北美鹅掌楸那样的区分理由便也不成立了。
因此,我们是人属(Homo)现存唯一的物种、唯一的亚种——晚期智人(Homo sapiens sapiens)。
——当然,也有人主张黑猩猩属(Pan)应该并入人属,那样就有三种,但是这是另一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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