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也是有“有效期”的!

发布于 2021-09-06 14:13

以前还不流行立遗嘱的时候

一家人难免会因为遗产问题产生纠纷

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人

开始意识到立遗嘱的重要性

对于立遗嘱人来说

自己一生中积累下来的财产

通过遗嘱来进行分配

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对于遗嘱继承人来说

则多了一份安心

但是

你晓不晓得

遗嘱也是有“有效期”的

案例

老人李某生前立下遗嘱,将自己在北京的一套房子留给孙子小明,该遗嘱经过公证后,交给了孙子小明保管,但是在老人家去世三年后,小明的叔叔和姑姑起诉要求继承这套房子。小明此时才拿出遗嘱,说房子是爷爷留给自己的,最终法院判决遗嘱有效,但是孙子小明不能继承这套房。

按照大家的常识了解

只要有遗嘱

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继承财产

但是上面的案例却是小明不能继承房产

下面

就给大家讲讲

为啥子小明不能继承爷爷的房产

孙子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可见,孙子小明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爷爷通过遗嘱方式把房子留给小明,属于遗赠。

遗赠期限60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所以,小明必须要在爷爷去世后的60天之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就视为放弃。小明在三年后才把遗嘱拿出来,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超过了60天的规定,当然就视为放弃继承了,也就无法得到爷爷的房子了。

如何表示接受遗赠

1.可以出具书面的接受遗赠的声明书,邮寄给其他法定继承人;

2.可以通过发送微信、短信的方式,向其他法定继承人表示接受遗赠;

3.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表示接受遗赠;

4.于被继承人去世后60天之内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5.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方式和程序,实践中只要受遗赠人向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明确表示即可。表达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所以这个遗嘱的“保质期”

不能一概而论

关键看遗嘱中的财产是留给谁的

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

一定要记得

在60天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哦!

来源:资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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