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东升实验幼儿园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给家长及全园师生的一封倡议书

发布于 2021-09-15 08:58

文明东幼娃

讲好普通话

  经国务院批准

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今年第24届全国推普周

定于2021年9月12日至18日举行

主题为

普通话颂百年伟业,

 规范字写时代新篇。

东升实验幼儿园推广普通话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们、亲爱的全体师生: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全国第24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来临之际,我园结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与本园实际情况,响应国家推广普通话的号召,营造和谐、文明、活泼的校园环境,向教师、家长和小朋友们发出推广普通话的倡议:

  1.入园后请坚持使用普通话和文明语言,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

  2.每天与孩子一起阅读一本绘本故事,提高阅读能力,鼓励孩子学说儿歌、小故事、绕口令等。

 

3.在游戏、生活过程中,教师和幼儿之间、幼儿与幼儿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幼儿与家长之间彼此的交流应使用普通话,形成良好的语言交际环境。

   

  4.带动家人在家庭生活中正确使用普通话,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主动推广普通话。

 

  5.注意规范使用文字,坚持给予孩子正确的引导。

  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是每个中国人的责任,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互相监督,互相鼓励,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

  推广普通话有何法律依据?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19条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12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6条规定:“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4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中,应当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师范院校的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应当使用普通话。”

05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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