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发布于 2021-09-24 09:02

 

一、生活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定义

“生活垃圾”,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指按生活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从而有利于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与分类处理。

具体而言,即在源头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分类收集容器
(一)生活垃圾“四分类”分类标准:

1: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分类类别

1

可回收物

可资源化利用的物质

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橡胶、家具、电气电子产品及其大件垃圾等。

2

厨余垃圾

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烂垃圾。

易腐餐厨垃圾、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脂等以及竹木、树枝、花草、落叶等。

3

有害垃圾

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4

其他垃圾

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是肉食骨骼、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

(二)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分类

1.可回收物:

纸类:废纸、书刊杂志、纸箱、纸袋、文件袋、宣传单、信封、文件单、复印纸、日历、笔记本等其他纸类。

塑料类:塑料瓶(罐、盒)、塑料盆(桶)、塑料泡沫、文件夹、塑胶球类、有机玻璃制品、光盘、磁带等塑料类。

金属类:钢铝易拉罐、食用罐盒、金属餐具炊具、剪刀、金属文件柜等金属类。

玻璃类:酒瓶、玻璃杯、玻璃窗、玻璃容器等玻璃类。

织物类:包、废旧衣物、床单枕头、鞋、织物玩具等其他织物。

电器电子产品: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视机、冰箱、摄像机、照相机、插座、电线等电器电子产品。

其他:废旧设备、报废车辆、自行车、电动车等。

2.厨余垃圾

餐厨:剩菜剩饭、汤渣、米面、豆制品、鸡鸭鱼肉、内脏、骨头(除棒骨外)、蛋壳、蟹壳、虾壳、废弃食用油脂及宠物饲料、废弃食品等。

厨余:丢弃的菜叶、茶叶残渣、果皮果核、茶叶渣等。

园林:竹木、树枝、花草、落叶及植物残体等。

3.有害垃圾

电子: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纽扣电池、蓄电池等。

灯管:日光灯、节能灯等荧光灯类。

日用:过期药品及包装物、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胶片机相纸等。

其他:废油漆、矿物油和溶剂及包装物。

4.其他垃圾

污染纸:卫生纸、面巾纸、湿纸巾、其他受污染的纸类物质。

污染品:普通一次性电池、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保鲜膜、妇女卫生用品、海绵、尿片、受污染织物(毛巾、浴巾、帽子、袜子、棉被、枕头、床单、围裙、桌布等)、玻璃纤维制品(如安全帽)等其他难以回收利用的物品。

其他:烟蒂、尘土、棒骨、榴莲壳、其他无利用价值物品。

(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1. 分类垃圾桶:

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而投放的“四色桶”。室内、室外分类垃圾桶由容量为20升、120升和240升的分类垃圾桶三种规格组成。

2. 分类垃圾袋

生活垃圾分类垃圾袋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而使用四色垃圾袋,垃圾袋的尺寸容量需与分类垃圾桶相配,颜色与分类垃圾桶相同,且袋身标注垃圾种类。

3. 颜色:

执行国家标准GB/T19095《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有关规定。各分类标志须印制在相应分类收集容器正面的显著位置。

厨余垃圾类收集容器采用绿色,色标PANTONE 562C

有害垃圾类收集容器采用红色,色标PANTONE 703C

其他垃圾类收集容器采用灰色,色标PANTONE 5477C

 

(四)分类标志:

四类生活垃圾的大标志如下:

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一)办公类机构

办公类机构分类垃圾桶的设置要求如下,分类垃圾袋与垃圾桶配套使用。

1.办公室/办公位:设置两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量20L/组,每个房间至少一组。

2.办公区楼道:设置两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量120L/个,每层至少一组。

3.餐饮区:设置三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量120L240L/个,每个餐饮区至少一组。

4.桶车对接点:设置四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容量240L/个,各机构结合实际情况设置至少1个桶车对接点。

(二)医院类机构

医院类机构分类垃圾桶的设置要求如下,分类垃圾袋与垃圾桶配套使用。

1.病房、诊室、办公室:设置两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量20L/组,每个房间至少一组。

2.医院楼道:设置四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容量120L/个,每层至少一组。

3.餐饮区:设置三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量120L240L/个,每个餐饮区至少一组。

4.桶车对接点:设置四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容量240L/个,各机构结合实际情况设置至少1个桶车对接点。

(三)学校类机构

学校类机构分类垃圾桶的设置要求如下,分类垃圾袋与垃圾桶配套使用。

1.教室、办公室、宿舍:设置两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量20L/组,每个房间至少一组。

2.楼道:设置三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量120L/个,每层至少一组。

3.餐饮区:设置三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量120L240L/个,每个餐饮区至少一组。

4.桶车对接点:设置四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容量240L/个,各机构结合实际情况设置至少1个桶车对接点。

(四)场馆类机构

场馆类机构分类垃圾桶的设置要求如下,分类垃圾袋与垃圾桶配套使用。

1.办公室:设置两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量20L/组,每个房间至少一组。

2.公共区域:设置四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容量120L240L/个,每层至少一组。

3.餐饮区:设置三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量120L240L/个,每个餐饮区至少一组。

4.桶车对接点:设置四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容量240L/个,各机构结合实际情况设置至少1个桶车对接点。

(注:上述要求为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最低要求,各公共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收集容器。)

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流程

(一)办公类机构

1.办公室内人员将产生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按照分类标准投放至相应垃圾桶内,厨余垃圾、有害垃圾需收集后直接投放至桶车对接点。

2.分类后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按照种类分别投放至楼道垃圾桶内,楼道垃圾桶汇集后运送至桶车对接点。

3.餐饮区内产生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按照分类标准投放至相应垃圾桶内,汇集后运送至桶车对接点。

(二)医院类机构

1. 病房、诊室、办公室相关人员将产生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按照分类标准投放至相应垃圾桶内,厨余垃圾、有害垃圾需收集后直接投放至相应楼道垃圾桶内。

2.分类后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按照种类分别投放至楼道垃圾桶内,楼道垃圾桶汇集后运送至桶车对接点。

3.餐饮区内产生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按照分类标准投放至相应垃圾桶内,汇集后运送至桶车对接点。

(三)学校类机构

1. 教室、办公室、宿舍相关人员将产生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按照分类标准投放至相应垃圾桶内,厨余垃圾需收集后直接投放至相应楼道垃圾桶内,有害垃圾收集后直接投放至桶车对接点。

2.分类后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按照种类分别投放至楼道垃圾桶内,楼道垃圾桶汇集后运送至桶车对接点。

3.餐饮区内产生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按照分类标准投放至相应垃圾桶内,汇集后运送至桶车对接点。

(四)场馆类机构

1.办公室内人员将产生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按照分类标准投放至相应垃圾桶内,厨余垃圾、有害垃圾需收集后直接投放至公共区域垃圾桶或桶车对接点。

2.分类后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按照种类分别投放至公共区域垃圾桶,公共区域垃圾桶汇集后运送至桶车对接点。

3.餐饮区内产生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按照分类标准投放至相应垃圾桶内,汇集后运送至桶车对接点。

五、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流程

公共机构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准确分类投放后汇集至桶车对接点,实行分收分运的收运模式。

可回收物采用APP下单,由中标的回收企业统一收运。

厨余垃圾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收运。

有害垃圾实行属地管理,由公共机构所在区域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收运。

其他垃圾由环卫系统进行收运。

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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