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召开第一次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动员部署会

发布于 2021-09-25 18:31

9月25日,玛沁县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罗宏霖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对防灾减灾、防震救灾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书面传达学习了李杰翔常务副省长在青海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信长星省长对青海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提出的要求,通报了玛沁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罗宏霖指出,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风险普查,能够切实摸清全县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发现隐患问题,科学评估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在最大程度上防范和减轻自然灾害风险,为提升全县应急管理能力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罗宏霖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全县上下要把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体表现,对标《玛沁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细化分工,确保普查工作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要把握总体要求,明确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厘清工作思路,细化自然灾害防治职责,查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隐患底数,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要坚持目标导向,压实工作责任。要把灾害风险普查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目标责任体系,明确普查各项任务、各个环节的执行单位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统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原则,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共同做好风险普查工作;要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数据质量。要按照“谁调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每个环节建档留底、规范操作,把“质量第一”的理念贯穿普查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数据源头有保障、过程可追溯、结果可对比、普查结果真实可靠;要加强支撑保障,夯实工作基础。要结合“十化”党建工作,充分发挥11个专项工作组职责,广泛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一线人员积极参与,形成以普查办牵头,“第三方支撑单位指导+部门填报+基层填报+企事业单位填报”的工作格局;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工作任务。要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问责机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成果质量。
供稿:玛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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