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州教育局致家长:教育新政背景下,教育和学校有哪些改变?家长家长应该怎么做?
发布于 2021-10-08 00:10
恩施州教育局致全州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恩施教育的关心和支持!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简称“双减”),教育部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和体质健康管理(简称“五项管理”)等一系列教育改革举措。作为家长,应该全面知晓政策,支持、配合、监督学校落实落地相关措施,家校携手,共同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新政策背景下,教育和学校会有哪些改变?
01
02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03
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课后服务的主体是家长委员会,推行“5+2”模式(每周五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服务内容主要是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课后服务时间不得讲新课。课后服务收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以及直接耗材支出。
04
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00。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05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学校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06
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和推荐,家长自愿购买,州、县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检查。学校要严格课外读物准入管理,深入开展打击侵权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等非法出版物流入校园活动。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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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学校每天至少要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
新政策背景下,家长应该怎么做?
01
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要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
02
家长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身心成长规律,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减轻孩子的校外培训负担,和学校一道形成减负合力。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倡导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参加学科类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学生通过多种方式参加音乐、体育、美术、科技、劳动等方面的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03
各位家长,良好的教育发展生态需要全社会的努力,优秀的学生成长环境需要大家的共同呵护。请大家对全州学校的“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加强监督,一旦发现学校违纪违规、校长不重视不落实、教师加重学生负担、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等行为,及时向州及县市教育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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