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樟树第52届全国药材药品交易会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于 2021-10-10 16:05

来源:樟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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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全国药交会组委会

关于樟树第52届全国药材药品交易会

有关事项的通告  

樟树第52届全国药材药品交易会将于10月16—18日举行。为确保大会安全高效,规范有序,取得圆满成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会由中国中药协会主办,全市人民要从提高“中国药都”声誉、促进樟树经济发展、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高度出发,礼貌待人,诚信待客,以主人翁的姿态迎接全国药界同仁、各级领导和新闻界朋友的光临。
二、大会开幕式及专业交易会展区设在岐黄小镇会展中心,中药材交易区设在中药材专业市场内;会场布置管理由樟树第52届全国药材药品交易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领导小组将对会场及周边现有广告进行清理,大会期间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悬挂宣传广告,会场内的所有经营性广告(含喷绘、条幅、充气球类广告等)一律由领导小组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插手经营广告业务。
三、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会场及其周边随意摆摊设点,违反规定者,将当场没收展具,并处以罚款。

四、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对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参会单位、个人的参展产品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经营,严禁无批文、无批号的“三无”药品、器械等进入会场;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药材);严禁无证行医和非法行医。

五、大会期间,城区部分街道将实行交通管制,所有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指定的新路线通行,在指定地点停靠。
六、药交会期间,各住宿、餐饮、交通服务单位和个人必须合理收费,严禁乱涨价,违者将依法处理。
七、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防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对蓄意挑起事端、行凶闹事、扰乱秩序者,将按国家法律法规惩处。
特此通告
樟树全国药交会组委会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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