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捺印没有手写签名的借款合同算数吗?法院:做数
发布于 2021-10-12 12:33
合同:落款处签名是打印的
王某与李某是同一个村子里的村民,2010年的一天,李某购买房子需要资金,于是向邻居王某借款本金5万元。
但到了签合同环节,让王某犯了难。李某拿出事先让儿子打印好的借款合同,写明了“李某于2010年6月2日向王某借款本金5万元,利息按月利率1.8%计算。”可奇怪的是,借款人处李某的名字是打印的,并非他自己签上去的。王某问起缘由,李某表示因为自己大字不识一个,名字也不会写,为了方便,借款人处就让儿子一并用电脑打印了,但是名字上面的指纹印是自己亲手印上去的。
但转眼十年过去,王某多次向李某催讨借款,李某却迟迟不予还款。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无特殊约定情况下,只有捺印也做数
到了案件审理阶段,法院通过传票传唤李某到案开庭参加诉讼,但李某并未理会法院的传票,拒不到场开庭。王某担心:没有李某的作证,仅有捺印为证可以判定合同有效吗?
最终,经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提供的借款合同上虽无李某的亲笔签名,但结合借款合同上的内容以及王某与李某之间的通话录音,有理由认定王某主张的借款事实成立,并最终判决李某应偿还王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
那么在现实生活中,万一合同上只有捺印没有手写的签名,那么这个合同还具有法律效益吗?
法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这三种方式都具备法律效力。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当事人约定的表述与本条规定表述一致的情形下,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三者有其一即可。但如果当事人约定“签名且盖章”或“签名并盖章”后合同成立,则签名和盖章均需具备,否则合同不成立。“况且在该情况下,王某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的借款义务,李某也接受了,就说明合同已经在执行了。”法官表示。
法官提醒,生活中,不论是借条、还款凭证或是其他合同,都要认真审核内容,即便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也应该要求出具人手写签名并捺指印,这样才能具有更高的证据效力。如果条件不允许,只能捺手印,那么最好有相应的录音录像证据,或有第三人见证,以防患于未然。针对没有出具人的手写签字而只有指印的凭证,如果出具人对指纹不予认可,则举证方仍需要继续举证证明其主张事实的成立,而申请指纹鉴定在技术层面上对于指纹的清晰程度和清晰的纹线数量又有一定的要求,否则难以达到鉴定的目的。
【法条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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