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权威解读!八部门联合发文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

发布于 2021-10-13 09:47

本文来源:健康报

9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要逐步构建系统、科学、高效、智慧的高水平医院安全防范体系。

《指导意见》明确,医院要配齐配强专职保卫人员,聘用足够的保安员,完善医院专职保卫人员招录、职级晋升、职业培训等职业保障制度。医院保安员数量应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3‰的标准配备,有条件的医院可增加保安员数量。对没有条件配备专职保安的医院,探索通过一定地域范围内统一建设并派驻安保力量、设置公安机关巡逻点、建立群防群治守望岗等方式,加强安保守卫。

《指导意见》指出,公安机关应在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设立警务室,配备必要警力;尚不具备条件的二级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在周边设立治安岗亭、巡逻必到点。同时,探索医院警务室(站)建设标准。医院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配备相应安检设备。日均门诊量5000人次以上或者床位1000张以上的大型医院应在主要出入口实施安检。应当兼顾患者就医体验,为急危重症患者设置安检绿色通道。

《指导意见》强调,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应建立涉医案件盯办机制,接到医院报警求助后,第一时间出警、控制案件现场,依法迅速受案、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对重大涉医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加快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进度。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重大案件上级机关要挂牌督办。

政策解读

社会共治 保障医院安全

“法律有威慑力,但该怎么威慑?”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说,《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五十七条指出,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新修改的医师法将“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在总则第三条作出了规定。法律规定了,该怎么落实呢?“《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给出了答案。”

在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朱健辉看来,当下医院安全防范形势在改变,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比如,医闹和医疗纠纷直接引发的伤医案件明显减少,而无纠纷、扬言报复等过激行为的伤医案件时有发生。《指导意见》及时跟进了这些变化。

以问题为导向,强调可操作

“以问题为导向,强调可操作。”郑雪倩说,这是《指导意见》的重要特点。

“《指导意见》通过剖析近年来发生的严重暴力伤医事件,查找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漏洞与薄弱环节,着眼改进完善和提高防范能力。”深度参与《指导意见》制定的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安全保卫处处长王开斌说,比如有序开展安检工作,就北京市的实践来看,确实有利于避免一些极端人员将枪支、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医院。

再比如,《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安保人员的配备要求:保安员数量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者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3‰的标准配备。“医院配强安保队伍,有助于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控制事态发展。”郑雪倩举例,如果医院发生了医闹,警察还没到,“安保人员可以及时控制事态发展,避免医务人员和患者受到伤害”。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负责人介绍,江西省490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419家按标准配备安保人员,达标率为85.5%,全省保安人员总数达7292人。其中,三级医院有专职保卫部门的机构占总机构数的97.87%,有驻院警务室的机构占总机构数的91.49%,门急诊等要害部位安装一键报警装置的机构占90.43%。

《指导意见》提出,医院要积极应用物联网、5G、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布建智能安防系统,并希望“打造一批智慧安防样板医院”。郑雪倩认为,这也是一大亮点。因为医院安防体系只有专业化、智能化,才能及时有效发现问题,尽早防范风险。

2020年,江西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公安厅在南昌市东湖区开展智慧平安医院建设试点。一个目标就是:构筑智能化“数字防控网”,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强效能,变被动的应急处置为主动的预警防范。

同时,郑雪倩提醒,使用5G等技术时要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比如录像、人脸识别等图像要做好保密,不能随意泄露。

“跳出了就安全抓安全的小圈子”

“《指导意见》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社会属性,明确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不是医院一家的事,不是卫生健康一个行业的事,而是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都要齐心协力做好医院安全秩序管理。”王开斌认为,《指导意见》“跳出了就安全抓安全的小圈子”。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保卫处处长巨睦说,医院诊疗区域是完全开放的公共场所,引发治安事件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医院秩序安全需要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指导意见》明确了社会各方的医院秩序安全管理责任,对医院秩序安全管理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几位采访对象不约而同提到警医联动。《指导意见》明确,探索医院警务室建设标准,指导强化医院警务室正规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现今,大部分医院有警务室,在郑雪倩看来,比建警务室更重要的是能不能快速出警。

      郑雪倩说,“一键报警”对医院来讲很实用。“医院的摄像头跟警务室是连接在一起的,医生报警后,警察能立刻作出反应。根据录像证据分析,及时采取措施,简化处理时间,实现有效控制事态恶化的目的。”

      朱健辉表示,警医联动首先要明确职责和流程,也就是什么情况下要做什么事。比如,医闹来了,该怎么联动?个人伤医,该怎么处置?“一键报警”了,该怎么响应?除了理顺流程,还要在日常工作中多花点功夫,多进行演练。“案件发生时,最关键的还是靠第一现场人员。”王开斌呼吁,患者和家属也要承担起个人的责任。

      《指导意见》对“预防”的着墨颇多,比如提出要建立高风险就诊人员信息共享、预警机制。“医院秩序安全管理需要多措并举,不安全因素所涉及的人都要负责任,所涉及的事都要有人管,不能简单地依靠单一的人和设备或者是一项措施解决问题。”巨睦表示,需要分析研究涉医事件矛盾产生的根源,注重从源头化解风险,不能只等发生问题时应急处理。

进一步增强约束力和监督力

这两天,北京市公安局主办、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协办,首次开展了医警联动应对涉医事件比武竞赛。竞赛设置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对治疗效果不满意、抗拒急诊分级治疗、强占医疗资源4个场景,组织2000多名公安干警、保安人员、医务人员等进行贴近实战的训练和演练。

      王开斌说,北京市按照“备而不来无所失,来而不备要吃亏”的原则,加强应对和处置涉医事件的训练、演练。“下一步,北京还将通过以赛促练、以赛促建,构建首都医院安全秩序管理的联防联控体系和机制。”

      有了好的政策制度,还需要监督检查。王开斌总结了一个“新词”——“三把三比”,是指把调查问题的时间用来检查指导,比什么都重要;把处理事故的经费用来表彰先进,比什么都实惠;把总结教训的报告用来研讨规律,比什么都管用。

      专家认为,应建立完整的考评体系,推动相关措施落地。对此,《指导意见》明确,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强化监督指导责任,用好督办、通报、约谈等督促工作形式,充分发挥平安医院考评指挥棒作用。王开斌则呼吁,从科研立项、经费开支、职务晋升等方面,进行约束与奖励,对贯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分类分步也很重要。”郑雪倩举例说,配备安保人员、硬件设备会增加医院的支出,《指导意见》作出了因地制宜分类分步实施的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医院可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推进完善。比如,规模小的医院、基层医院或者整体治安较好的地方的医院,是否安装安检机器,可以视情况而定。另外,政府要加强财政保障,保证医疗机构正常经营和发展,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公益性医疗服务。

      “医院安全秩序的维护,其实是在一个更大的范围内进行社会共治的过程,因此,每一方都应积极主动参与。”采访中,众多专家、管理者表达了这样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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