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清洁取暖工作方案补贴政策一览
发布于 2021-10-13 17:54
当前,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为做好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全国各省市陆续出台了《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山西省吕梁市
“煤改电”供热改造:电网改造资金由市、县两级政府与电网公司三家筹集,市、县两级政府共补贴总投资的30%(2万元/户),电网公司负责总投资的70%(2万元/户)。
居民“煤改电”用电取暖设备费用,市、县两级政府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2.4万元,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
对“煤改电”供热改造后的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每个采暖期每户补贴用电费用最高不超过2000元,补贴期限暂定为三年(2018年-2020年)。
“煤改气”供热改造:对燃气公司,市、县两级政府按改一户0.8万元标准给予补贴。该补贴包括一、二次管网敷设、路面开挖恢复、燃气采暖设备的配套和安装等费用。燃气公司负责相关设备的采购,并对设备安全运行予以保障。户内采暖系统的改造费用由居民自行负担。
实行“煤改气”供热居民,采暖季燃气居民用气价格不执行阶梯气价。每户居民每个采暖季由市、县两级政府给予1元/m2的气价补贴,每户补贴最高不超2400元,补贴期限暂定为三年(2018年-2020年),超出部分由居民自行负担。
电网改造费和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费及运行费由市、县两级政府分担补贴,按照:孝义市、柳林县,市、县(市)各分担20%、80%;汾阳市、交城县、文水县、交口县、离石区,市、县(市、区)各分担30%、70%;中阳县、石楼县、临县、岚县、方山县、兴县,市、县各分担50%、50%执行。
按要求完成清洁取暖工程任务的,市政府将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为市级补贴资金总额的20%。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