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⑪】“导师带徒”活动实施细则

发布于 2021-10-13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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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导师带徒”考核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导师带徒”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导师教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徒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结合企业实际,公司团委特制定《“导师带徒”活动实施细则(试行)》。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深入了解和学习一下!

总则


“导师带徒”分为入职型和成长型。
入职型为新加入企业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要对新员工全覆盖配备思想导师和序列业务导师,并签订“导师带徒”协议。
成长型为跨序列转岗或定向培养的优秀员工,有2-5年的工作经历,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在本序列考评中居于前两等,具有培养前途,一般年龄不超过35岁。

组织与职责


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是落实“导师带徒”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抓好“导师带徒”各项活动落实。

各单位办公室主任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导师带徒”台账的管理,负责按要求及时向公司团委报送相关资料。

基层单位要严格履行以上职责,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导师带徒座谈会。




实施范围和程序


师徒结对:
序列业务导师和徒弟按专业对口、自愿协商的原则结成师徒,共同制订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经管、设备、物资序列新入职员工,必须到工程部技术岗位培训一年,序列业务导师选配为技术岗位人员,培训期满,返回原序列岗位后,再配备原序列岗位序列业务导师进行为期一年的培训。
入职型序列业务导师的资格条件:
具有技师或助理级及以上任职资格,且具备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特别优秀的可不受技能等级限制;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一般不担任入职型序列业务导师,在序列业务导师不足时,项目总工、副经理可担任其原所在序列的序列业务导师;获得公司重要荣誉表彰人员,在满足职级或从业年限要求情况下,必须担任本序列入职型序列业务导师。
成长型序列业务导师的资格条件:
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热爱本专业、本岗位的工作,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公司、集团公司专家,集团公司劳动模范,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奖励的各类优秀骨干,优先作为成长型导师人选;具有高级技师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基层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导师带徒”签订仪式,集中组织师徒签订“导师带徒”协议书。原则上入职型期限不超过1年,以每年7月为起点;成长型不超过2年,每年1月作为起点。徒弟每月撰写学习小结(参考样例),报送给导师,由导师进行点评,并在导师带徒工作群分享。项目(中心)每季度召开座谈会,了解师徒培养情况,完善跟踪考核台账资料。完成一个培养周期(1年),徒弟提交一篇工作总结。



考核与评价


01.每季度徒弟理论考核,由序列负责以工作岗位所需应知应会知识为主,并依据徒弟入职成长期和培养目标计划,有针对性地建立考核题库,人力资源部负责分序列对徒弟开展专项理论测试,采取百分制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反馈给序列及导师。考核成绩为80分(含)以上为优秀;考核成绩为60分(含)至80分的扣减导师季度带徒津贴的10%;考核成绩不足60分的,扣减导师季度带徒津贴的20%,并督促徒弟做好补学补考工作,季度理论考核成绩不作为协议期满培养目标考核依据。
02.基层单位每季度现实表现考核,由项目“导师带徒”工作小组,结合日常实际,从带徒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20分)、传授技艺的内容方式(20分)、安全生产任务目标(20分)、徒弟学习态度及效果(20分)、徒弟综合素质(20分)等方面,每季度对导师教学情况及成果进行考评,并将本单位考评结果报公司团委,作为协议期满,培养考核依据。由团委负责统计筛查导师带徒协议履行情况,并及时督促导师带徒协议终止人员重新选配导师,签订导师带徒协议。
03.公司领导每季度点评考核。依据公司“一导双十”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在对“导师带徒”中业务导师进行考核时,听取业务导师所带徒弟在“一导双十”工作中导师(公司领导)的意见,按照业务导师现实表现考核要求,采取百分制考核,由对应的公司领导进行考核打分,并根据打分情况扣减或增发相应比例的津贴。每季度由各公司领导“一导双十”联络员建立相关台账,将公司领导对业务导师的打分情况进行统计,报送公司团委备案。
以上三项内容未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一律扣减导师季度带徒津贴的10%。
入职型培养目标考核与见习生考核定级结果挂钩,顺利通过转正定级考核,则为达标;徒弟被评为优秀见习生的导师按照带徒津贴总额20%给予奖励。成长型培养目标考核与职工年度考评定级挂钩,徒弟考核等级在C级及以上,则为达标;徒弟被评定为B级以上的,导师按照带徒津贴总额20%给予奖励。评定为D级的,扣发带徒津贴总额的20%。
序列业务导师享受带徒津贴,基数为300元/月/徒,导师单月津贴不超过900元。津贴从教育经费中以讲课费形式按每半年进行开支。
带徒津贴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协议即时终止,扣发带徒期间全部津贴,取消导师两年内带徒资格。
01.徒弟发生较严重责任事故,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或直接损失;
02.徒弟试用期考核被淘汰;
03.师徒一方有违纪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协议即时终止,扣发带徒期间50%的津贴。
01.徒弟离职(因徒弟单方存在客观不可控原因离职,视情况而定)
02.徒弟见习期考核延期定级;
03.成长型徒弟年度考核综合考核评价为E类的;
04.序列业务导师年度考核综合考核评价为E类的。
评价结果运用。徒弟在协议期满(见习期满)考核优秀,且综合排名在单位前5%的,由公司推荐到集团公司申报“优秀见习生”。同时,组织开展“导师带徒”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师徒”评选表彰活动,“优秀师徒”优先从优秀见习生结对的师徒中推选,评选表彰数量为当年度结对师徒的10%,不超过15对,优秀组织单位不超过3个,对优秀组织单位颁发奖牌,对“优秀师徒”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1000元奖金。
本办法涉及考核内容,均以徒弟为单位,按照一徒弟一考核原则进行,一位序列业务导师带多名徒弟时,按照每名徒弟的考核结果计算导师奖励或扣发金额。



供稿:团委
编辑:屈曼曼
审核:王国毅、王佳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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