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人,2022年度城乡居民社保费参保缴费须知
发布于 2021-10-13 22:44
城乡居民社保费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居保)。
一、参保对象
(一)医保:具有我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在我县长期居住的县外户籍居民(包括在校学生);中断职工医保的人员;未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退休人员。
(二)居保:具有我县户籍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时间
医保缴费时间:2022年度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12月25日。新生儿应在出生后90日内参保缴费。
居保未设置集中缴费期,税务按月批量扣费(当年已扣费成功的不会重复扣费,若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扣费失败的,会在下次扣费时纳入批扣清册再次扣费,或缴费人可在本年度内任意时间一次缴清)。
三、缴费标准
2022年度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居保缴费标准仍为200元至4000元13个档次,缴费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特珠群体享受资助缴费政策。
四、缴费方式
参保人在乡镇医保、人社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同时在有关银行办理社保卡并激活后,可以自主选择税务批扣、网上缴费、银行代收、柜台缴费等缴费方式。但以下两种方式最方便、最实用:
(一)税务批扣。参保人前往社保卡开户银行网点签订“扣费协议”(以前正常扣费的不再签订),并将应缴保费足额存入社保卡账户,由税务按月发起批量扣款入库。
五、注意事项
(一)批量扣费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社保卡能正常使用(半年不使用就不能正常扣费,因为办卡银行会锁定支付功能,超6个月社保卡未发生交易的,需到银行柜台解锁才能正常使用)、扣费协议准确(姓名,社保卡号码、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准确无误)、账户余额充足(注意社保费总额、银行短信服务费等,建议多存整存)。
(二)参保对象出现死亡、入伍、升学(大学)等情形的,应及时向参保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报,并进行参保关系终止或暂停处理,以免造成保费继续代扣,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申报造成的保费代扣将不予退费。若参保对象信息发生变更的,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变更等,应及时向税务和参保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请变更,若社保卡丢失需及时补办并激活才能缴费。
(四)参保人2021年12月25日前不缴纳社保费即视为断保。居保断保,可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补缴申请后进行补缴保费。但医保断保后,不能正常享受报账待遇,断保后续保的,可在乡镇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补缴申请后进行补缴保费,自缴费到账之日起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待遇(新生婴儿于出生之日起90天内完成缴费手续,否则也将有6个月等待期)。
(五)特殊群体资助缴费需先缴纳个人部分后,财政代缴部分才能划转到账。
(一)协议签订
(二)申报缴费
说明:1.如果协议缴费失败,请点缴费到“协议支付查询”进去“作废”申报,方可再次申报缴费;2.核定缴费是断保或者错过集中缴费时间的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社保费经办机构所申请的补缴数据。
(三)记录查询
七、咨询方式
(一)参保登记、缴费政策、待遇报账咨询。
医保:剑阁县医保局
电话:0839-6603299
居保:剑阁县人社局
电话:0839-6601323
(二)缴费方式、缴费流程、操作方法咨询。
剑阁县税务局
电话 0839-6602070
来源|县医保局
编辑|杨姝垚
责编|蒲国 审核|李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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