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印发

发布于 2021-01-19 17:04

冀工信科函〔2021〕35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2021年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省工业设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鼓励制造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与工业设计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我厅制定了《2021年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做好项目审核、推荐工作。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月14日 

2021年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

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省工业设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鼓励制造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与工业设计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根据《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操作规程(试行)》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依法在河北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的制造企业,且企业未曾获得《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操作规程(试行)》规定的资助。

二、项目条件

(一)项目产品市场定位准确,在功能、结构、品质、形态、包装及服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设计创新性;

(二)项目设计服务费投入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单位的同类(同系列)产品已实现批量生产。

三、资助范围及支持重点

2019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

重点支持高端装备、电器电子、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服装箱包、家居用品、文体器具、儿童用品等领域,以及县域特色产业项目。

四、资助标准及原则

(一)资助标准:按专项审计核定的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与工业设计机构建立三年以上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资助金额可提高到50万元人民币。

(二)资助原则:总额控制、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政府决策和社会监督的原则。资助项目数量受年度省级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总额限制。

五、申请材料

填写《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1),用A4纸打印/复印,编写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书脊部位印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

六、工作程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申报指南——申报单位编制申报材料——各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受理申报并审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受理各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组织评审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省财政厅核定拟资助项目——拨付资助资金——项目单位按要求使用资金——各地报送受资助项目产品化情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抽查评价资金使用情况。

七、相关要求

(一)各地要鼓励和支持制造企业与专业设计机构对接合作,进一步激发和扩大设计市场需求。

(二)各地要做好项目申报指导,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按要求核验佐证材料中部分原件,择优进行推荐。各申报企业要认真、据实填报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请各市局及雄安新区改发局于2021年2月26日前将推荐意见、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集中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振杰  于婷婷

电  话:0311-87803216   87803218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050051)

冀工信科函〔2021〕35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2021年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省工业设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鼓励制造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与工业设计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我厅制定了《2021年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做好项目审核、推荐工作。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月14日 

2021年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

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省工业设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鼓励制造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与工业设计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根据《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操作规程(试行)》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依法在河北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的制造企业,且企业未曾获得《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操作规程(试行)》规定的资助。

二、项目条件

(一)项目产品市场定位准确,在功能、结构、品质、形态、包装及服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设计创新性;

(二)项目设计服务费投入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单位的同类(同系列)产品已实现批量生产。

三、资助范围及支持重点

2019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

重点支持高端装备、电器电子、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服装箱包、家居用品、文体器具、儿童用品等领域,以及县域特色产业项目。

四、资助标准及原则

(一)资助标准:按专项审计核定的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与工业设计机构建立三年以上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资助金额可提高到50万元人民币。

(二)资助原则:总额控制、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政府决策和社会监督的原则。资助项目数量受年度省级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总额限制。

五、申请材料

填写《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1),用A4纸打印/复印,编写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书脊部位印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

六、工作程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申报指南——申报单位编制申报材料——各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受理申报并审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受理各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组织评审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省财政厅核定拟资助项目——拨付资助资金——项目单位按要求使用资金——各地报送受资助项目产品化情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抽查评价资金使用情况。

七、相关要求

(一)各地要鼓励和支持制造企业与专业设计机构对接合作,进一步激发和扩大设计市场需求。

(二)各地要做好项目申报指导,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按要求核验佐证材料中部分原件,择优进行推荐。各申报企业要认真、据实填报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请各市局及雄安新区改发局于2021年2月26日前将推荐意见、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集中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振杰  于婷婷

电  话:0311-87803216   87803218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0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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