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完善合理参战军人优抚政策的六点建议
发布于 2021-10-18 11:32
★★★尊崇老兵要从点滴做起!★★★
★★★兵者,生死存亡之道,国之重器,不可不察也★★★
★★★领袖强调,“要关爱退役军人,他们为保家卫国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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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参战军人优抚政策一直是片面的和杂乱的,从来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这一遗憾随着《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出台迎来新的转机,我们认为优抚安置相关责任部门有必要制订一个长期的、统一的、完善和合理的参战军人优抚政策,有必要立即落实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保障政策,为此,建议只需要做到以下六个改变即可:
一改观念,对待参战军人和退役军人应从国家安全,国防建设,社会保障的高度出发,而且保障标准要远远高于社会基本医疗和生活保障,不然还叫什么优抚。这是最核心最关键的;
二改优抚法规政策制订机关,军委管国家安全和打仗的,应作为制订优抚政策的主要机关(或者与国务院联合下文)。打仗你指挥,仗打完了,人你不问了,打仗牺牲、伤残和退役军人你不管,只管军队内部,对参战退役军人你不管不问了,这不合理。
三改时间和身份,什么战争年代与和平年代之分,形容打仗很简单,就是会死人,(好听点叫牺牲叫烈士),死人还分年代吗?生命还分年代吗? 打仗冲山头,守阵地,搞穿插时分在乡在职吗,分军官士兵吗,笑话!打仗是军人履行同一权利和义务,尽保家卫国之责。不能到制订政策、兑现政策的时候了,又讲身份又分年代,什么军内军外,省内省外。这是对参战军人的不公平。
四改过分计较钱,眼晴光盯在钱上。什么一个月100元、200元,我认为又错了,拿钱来衡量参战军人,这是对参战军人的不尊重,参战退役军人要的是政治荣誉,是生活的基本权力。
五改全国统一标准,打仗是代表国家去的,不是代表省市县。国家应统一标准,确保统一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六改官僚主义,坐在办公室是制订不出正确的标准和政策的,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退役军人群体,因为,好政策是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出来的,是对真心对待国家人民极端负责的基础上制订出来的,是对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怀有深厚阶级感情制订出来的,而不是坐在办公室想出来编出来的。
让军人、退役军人感到当兵有地位,在社会上形成人人尊重军人和退役军人良好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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