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教育系统2021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教师简章

发布于 2021-03-31 02:37


阿勒泰市教育系统2021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教师简章

现阿勒泰市学校(幼儿园)急缺教师,决定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小学语文、2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音乐和5名学前教育临时聘用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详情-
一、招聘对象

1. 学前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小学: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 户籍不限,族别不限。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 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适应基层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 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7. 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

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8. 教师资格证条件:具备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9. 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 解聘手续办理完成未满一年的;

5. 现役军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4月1日-2日;

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地点在阿勒泰市教育局四楼人事办公室;

考生报名时,须填写《2021年阿勒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教师报名表》。须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报名联系人:董新芳、昆古丽木

报名联系电话:0906-2157187

(二)招聘方式:

为简化招聘程序,此次招聘不设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采取线下面试。

1. 面试时间:2021年4月6日

2. 面试地点:阿勒泰市教师培训中心

3. 面试程序:

(1)面试按学科进行,成立学科面试专家组。所有考生4月6日上午10:30点统一到阿勒泰市教师培训中心报到。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学前教育:五大领域;小学阶段学科为四、五年级下册课本。

学前教育面试包括教学设计、说课、诵读、答辩、技能展示(唱歌、弹琴)五个环节;小学面试包括教学设计、说课、诵读、答辩四个环节,考核环节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所报学科,从题库中,现场抽取一节课,在40分钟内准备一份说课稿(教学设计),抽签按顺序进行说课、诵读和答辩,说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说课中必须有板书),诵读为指定内容,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说课内容要求“教什么、讲什么”,重点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教育教学素质和授课能力进行考核。

4.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录用。

5. 面试要求:

(1)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3)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三)公布成绩

2021年4月7日,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进行公布。

(四)体检、政审(2021年4月8日)

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成绩排名确定,由教育局人事办组织。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进行复查,复查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该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录用。坚持政治标准第一,严把政治素质关。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五、聘用及管理

1. 新聘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协议,聘期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 临时聘用教师食宿自理,工资待遇:每月工资4410元(包含五险),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1.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 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 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 报考人员要注意所报岗位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7.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阿勒泰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阿勒泰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附:招聘岗位表

序号

招聘学校

学段

学科

人数

1

阿勒泰市阿克吐木斯克寄宿制学校

小学

英语

1

2

阿勒泰市中心小学

小学

语文

1

3

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牧业寄宿制学校

小学

英语

1

4

阿勒泰市阿苇滩镇克孜勒哈巴克完全小学

小学

音乐

1

5

阿勒泰市阿克吐木斯克中心幼儿园

学前教育

学前

教育

3

6

阿勒泰市红墩镇中心幼儿园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1

7

阿勒泰市汗德尕特乡中心幼儿园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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