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发布于 2021-03-31 03:07
临猗县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以及《运城市人工增雨防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地面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临猗县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段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作业区域
临猗县所有作业点,以及作业点周围10km范围内处于作业安全影响区域。
三、作业装备
临猗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装备有车载流动火箭发射系统、"37mm"高射炮。
(一)高射炮作业。临猗县共有"37mm"高射炮20门,分别布设在三管镇的李卓、西姚;孙吉镇的卫阳、西里;北辛乡的丁庄、王申;北景乡的闫家庄、陈庄、西陈翟、东陈翟、南庄、大闫、张村;角杯乡的清池;临晋镇的代村;东张镇的东莱庄;七级镇的柳枝;耽子镇的北张、西屯;嵋阳镇的祁任等20个固定高炮作业点开展增雨和防雹作业。
(二)车载流动火箭发射系统作业。临猗县有车载流动火箭发射系统1部,分别设在东张镇东莱庄、孙吉镇西里村、北景乡张村、角杯乡清池村等流动作业点进行增雨(雪)和防雹作业。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严禁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场围观;
2.严禁以作业装备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活动;
3.严禁擅自移动、藏匿、拆卸和损毁不炸弹、哑弹等故障弹;
4.严禁未经气象主管和空域管制部门批准实施作业。
五、事故处置
人工增雨防雹弹属于危险爆炸物品,若发生弹药被盗,当地群众有责任协助、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侦破,对检举揭发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若任何组织和个人遇到故障弹或火箭弹残骸,或因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应及时拨打电话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或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临猗县气象局
联系电话:0359-4065421
特此公告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