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销售4万斤假种子,坑掉农民16万,栽了

发布于 2021-04-03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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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春种正如火如荼进行中,农资市场交易火爆,其中不乏一些黑心商家昧着良心卖假农资,坑农害农。为维护春耕生产秩序,自“亮剑护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红兴隆分局二九一派出所以“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为目标,主动出击,敢于亮剑,于近日,在分局治安大队的指挥下,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抓获嫌疑人1名。

2021年3月15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红兴隆分局二九一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农资打假“亮剑护农”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二九一农场辖区某农资店正在销售无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和产品标识的“三无”龙粳1823型水稻种子。经过十天的侦查,民警发现该农资店经营者王某某自2021年1月至今,向二九一农场4个分场12户农户销售该“三无”种子和未授权的水稻种子共计4万余斤,累计销售额达16万余元。目前,剩余库存1万5千余斤,价值约6万余元。而农户要种植了该“三无”水稻种子,就会有成活率、发芽率低,不按期抽穗、结实的现象,会给农户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在民警调查的过程中,该农资店经营者王某某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于3月25主动到二九一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利用收来的普通水稻在经过一番加工后充当正规种子出售的犯罪事实和经过。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表示将全额返还农户的购种款,补偿农户损失。

目前,王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农民在购买农资交易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一端,很难具备甄别种子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假冒伪劣种子客观存在,在购买种子时,要擦亮眼睛,增强识别能力,留好购买小票。如果发现购买了假种子,要及时向公安、农业、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来源:红兴隆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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