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内蒙古公开招募50名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发布于 2021-04-04 04:48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充实政务服务人员队伍力量,根据《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50名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录“蒙汉兼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1.“项目人员”是指:在通辽市范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2.“蒙汉兼通人员”是指:符合报考条件并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3.“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择业期2年,包含2019、2020两年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上述岗位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或取消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除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应聘人员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及截止报名开始日取得限制户籍岗位所对应的户籍。户籍具体要求以《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规定为准。在我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项目人员岗位时不受户籍限制。报考“蒙汉兼通”岗位和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求为通辽市户籍。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2017年以后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完成学业已经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2.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4月6日--1986年4月6日出生),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
3.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截止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后超过三年或退役后(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4.学历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包括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5.户籍详见招聘岗位表(岗位限制为奈曼旗户籍的包括高考前为奈曼户籍、报考人配偶为奈曼旗户籍或报考人配偶为奈曼旗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6.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以上涉及到的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报名: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正式编制);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包括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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