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大道、西一街、西三街提升改造设计招标
发布于 2021-04-04 19:30
龙港市龙港大道改造提升工程(西一街至堤塘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龙港大道改造提升工程(西一街至堤塘段)设计已由龙港市行政审批局(项目代码:2103-330383-99-01-241329)批准建设,业主为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位于龙港老城区,东以西一街为起点,西至堤塘,总用地面积135750平方米(折合204亩),道路全长约2715m,红线宽50米,投资估算 1908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7121万元。本次改造提升分两段实施,内容如下:
(1)第一段:龙港大道东以西一街为起点,西至沿湖路,总长约2190米,红线宽度 50 米。改造内容为改造提升道路2120米及桥梁3座(含各交叉口的道路衔接部分延伸约100米,具体情况由建设单位制定)。
(2)第二段:龙港大道东以沿湖路为起点,西至堤塘,总长约525米,红线宽度 50 米。改造内容为新建50米宽沥青混凝土道路525 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总长度约 3678 米(其中给水管网948米、污水管网1059米、雨水管网1670米)、附属工程(交通设施、路灯、绿化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含各交叉口的道路衔接部分延伸约100米,具体情况由建设单位制定)。
本次招标为道路、桥梁、给排水、综合管线、公交站台、交通设施、路灯、绿化等项目工程设计。
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3设计要求及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确定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含后期补充、修改)。
龙港市西一街改造提升工程(通港路至沿江路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西一街改造提升工程(通港路至沿江路段)设计已由龙港市行政审批局(项目代码:2103-330383-99-01-791427)批准建设,业主为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位于龙港老城区,南以通港路为起点,北至沿江路,总用地面积75810平方米(折合114亩),道路全长约2930米,红线宽17-42米。本工程投资估算1450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12989万元。本次改造提升分两段实施,内容如下:
(1)第一段:西一街南以站港路为起点,北至沿江路,总长约1890米,红线宽度17米。改造内容为改造提升道路1853米及桥梁2座(含各交叉口的道路衔接部分延伸约100米,具体情况由建设单位制定)。
(2)第二段:西一街南以通港路为起点,北至站港路,总长约1040米,红线宽度36-42米。改造内容为改造提升道路968米及拆建桥梁3座,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总长度约4157米(其中给水管网1072 米、 污水管网1197米、雨水管网1888米)、附属工程(交通设施、路灯、绿化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含各交叉口的道路衔接部分延伸约100米,具体情况由建设单位制定)。
本次招标为道路、桥梁、给排水、综合管线、公交站台、交通设施、绿化等项目工程设计。
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3设计要求及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确定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含后期补充、修改)。
龙港市西三街改造提升工程(沿江路至学仕路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西三街改造提升工程(沿江路至学仕路段)设计已由龙港市行政审批局(项目代码:2103-330383-99-01-324442)批准建设,业主为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位于龙港老城区,起点为沿江路,终点为学仕路,总用地面积107376平方米(折合161亩),道路全长约4474米,红线宽24米。投资估算16202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4601万元。改造提升内容包括:改造提升道路4311米及桥梁8座,给排水工程总长度约6014米(其中给水管网1313米、污水管网2388米、雨水管网2313米),附属工程等。(含各交叉口的道路衔接部分延伸约100米,具体情况由建设单位制定)。
本次招标为道路、桥梁、给排水、综合管线、公交站台、交通设施、路灯、绿化等项目工程设计。
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3设计要求及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确定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含后期补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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