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搭建色情网站传播淫秽物品,主犯被判13年罚金50万
发布于 2021-04-07 10:40
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搭建经营淫秽色情网站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件作出判决,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许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依法没收扣押在案的赃证物品和违法所得,继续追缴被告人陈某的违法所得并依法没收。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牟利为目的,在互联网上搭建经营淫秽色情网站并提供大量淫秽视频和图片等向他人传播,被告人许某某在明知网站性质的情况下,参与网站服务器和QQ客服的管理和维护,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上海市“扫黄打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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