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问答系列(一)
发布于 2022-05-18 11:05
多伦县社保中心
“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主题宣传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并且缴费符合规定的缴费年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并且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好处有哪些?
1、老有所养。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终其一生,均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2、基本生活有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不断提升而逐年提高。目前,我国养老金已经连续十七年调整提高。
3、没有职业差异。无论是城镇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还是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只要按规定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均按同样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享有养老待遇。
4、流动不影响待遇。劳动者在所有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工作流动,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都可以保留并随之转移,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累计计算,退休时不影响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
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如何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分为:企业缴费(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其中:
(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企业单位缴费基数是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纳比例为16%。
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是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的8%为基数进行核定,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均工资60%的,按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均工资60%核定,高于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均工资300%的,按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均工资300%核定。
(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1、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的农牧民、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均工资的60%、100%、150%、200%、250%、300%等6个档次范围内,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2、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统筹基金。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五、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城镇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 所谓统筹养老金,原先称为基础养老金,是指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向退休人员支付的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从职工个人账户积累的基金中向退休人员支付的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是指"中人"退休时,在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所谓“中人”: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在《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之后退休人员叫“中人”。也就是指在1996年1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日后退休的人员为“中人”。
基本养老金=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统筹养老金 =(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统筹养老金按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
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2年至退休时缴费工资平均指数。
本人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第1年本人缴费工资/第1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第2年本人缴费工资/第2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第n年本人缴费工资/第n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n。
2、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如45岁的计发月数为216个月,50岁的计发月数为195个月,55岁的计发月数为170个月,60岁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
3、过渡性养老金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ד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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