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残政策宣传|为残疾人定制“特殊的幸福”
发布于 2022-05-19 13:07
关于“‘扶残助残’贷款贴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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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额度
1. 残疾人凭身份证、残疾人证进行信用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 残疾人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
3.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4. 贷款额度由营山农商银行根据申请人经营情况、资信、提供担保等情况自行确定。
二、贷款期限
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一、申请对象
本县辖区内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残疾人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等(精神、智力和多重中含精神、智力残疾的除外)。
二、申请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营山籍残疾自然人,年满18周岁以上,男不超过57周岁,女不超过52周岁;
2. 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少于5人,须为残疾人缴纳五险一金,且签订一年及以上用工合同;
3. 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不良信用记录。
一、贷款利率
残疾人自然人和残疾人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执行当期LPR不加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执行当期LPR加点不超过15BP。
二、贴息额度
县残联对贷款利息总额的80%给予贴息,剩余20%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一、资格审查
有贷款意愿的残疾自然人和残疾人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到县残联领取审批表,县残联对资格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县残联公章。
二、贷款申请
1. 借款人凭《扶残助残贷款申请审批表》到营山农商银行申请贷款;
2. 申请人根据营山农商银行的要求,准备贷款资料,营山农商银行负责进行贷前调查和贷款审批;通过对申请人经营场地、经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核实经营的真实性,自行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三、贷款发放
营山农商银行审批通过后,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四、其他要求
1. 县残联资格审核原则上残疾自然人在当天办结,个体工商户、企业(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人未交齐相关资料的除外)。营山农商银行应在收到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的2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递交贷款资料,在收齐贷款资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和发放。对不符合放款条件的,对应流程的工作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说明原因,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和资料。
2. 对已通过县残联资格审核的贷款申请,在营山农商银行联系申请人递交贷款资料之日起,申请人1个月内未按要求交齐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贷款申请。
一、合作银行
根据《南充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全市残联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残联〔2022〕4号)文件精神,经与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次协商,拟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持证残疾人、残疾人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公司、企业给予扶残助残贷款贴息。
二、兑现贴息
贷款发放后,由借款人自行结清贷款利息。营山农商银行按年度对借款人出具利息清单,不得弄虚作假。借款人持实付利息清单向县残联申请贷款贴息。县残联应向县农商银行核实付息情况。经审核后,在1个月内将贴息资金拨付至借款人本人账户。县残联贴息资金总额每年不超过100万,贴完为止。
供稿 | 营山县残联
整理编辑 | 一网
转载自营山第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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