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2022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政策解读12问答

发布于 2022-05-19 13:21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依据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2022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2】3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海沧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方案。


、今年招生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一)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学校招生时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

(二)坚持就近划片原则。各中学以学生就读的小学进行划片,划片区域内公办小学毕业生在片区内直升初中。

(三)在本区合法批办的民办小学就读并有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推荐条件的,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派位到本区尚有剩余学位的公办中学。



三、今年的招生对象有哪些?



(一)在本区公办小学就读,有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在本区民办小学就读,有正式学籍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本区户籍在本区以外学校就读,有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本市小学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应届毕业生,在我区有合法固定居所的。


今年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五、户籍在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地升学(以下简称:回海沧升学)如何办理?




超过报名截止日期,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海沧区户籍的,由学生父(母)提供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至海沧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登记,届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申请回海沧升学如何录取?



回海沧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拆迁安置和符合“房户两一致”者优先录取。当上述同类对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户籍迁入片区日期排序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购买房屋的备案日期排序录取申请。若没有被片区学校录取,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附近尚有剩余学位的中学就学。


申请回海沧升学且不符合“两一致”的(即:寄挂户、集体户),根据落户的招生片区统筹安排入学,统筹时分五个片区,分别为:生活片区、临港片区、新阳片区、东孚片区和马銮湾西片区。若所在片区中学学位不足,按户籍落入该片区日期排序录取,未被片区学校录取的,全区统筹安排入学。



七、什么是跨片区升学?如何申请跨片区升学?



海沧区初中招生的划片原则以学生就读的毕业小学为依据进行。跨片区指的是在海沧区内的初中片区发生变更,即:当户籍地和房屋产权地址发生变更时,可申请区内跨片区升学,但必须符合“房户两一致”(学生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一致,父母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条件。



申请跨片区升学如何录取?



申请跨片区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拆迁安置和符合“房户两一致”者优先录取。当上述同类对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户籍迁入片区日期排序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购买房屋的备案日期排序录取。申请跨片就学的小学毕业生,若无录取,则回原毕业小学招生片区升学。



九、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应届毕业生,不在海沧区就读小学,想在海沧区入读初中,是怎么规定的?要提供哪些材料?



(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分为以下四类:

1.学生父(母)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海沧区教育局根据其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2.学生其父(母)为厦门市非海沧区户籍的,应回父(母)户籍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入学;

3.学生其父(母)为海沧区户籍的,录取条件和办法参照其父(母)户籍所在片区学校的招生办法;

4.学生其父(母)既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厦门市户籍的,申请就读海沧区公办学校,应满足父(母)近一年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的条件,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华侨适龄儿童申请在海沧区入初中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侨办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外籍适龄儿童申请在海沧区入初中的,符合条件的,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提交材料如下:

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应届毕业生,不在海沧区就读小学的,需于5月25日-5月29日至海沧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现场提交材料,提交的材料包括:学生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学生父或母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已在海沧区购置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学生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至海沧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现场报名。


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公安、消防人员子女小升初入学如何报名?



(一)根据人才子女就学照顾政策规定,申请政策照顾入学的人才子女,应于5月5日至20日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人才子女就学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志愿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升学。

(二)符合条件的军人、公安、消防人员子女小升初升学,按照《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十一、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初中部招生如何报名?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招生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录取。


(一)涉及学校建设用地及周边公路等配套基础建设用地的村庄户籍小学毕业生报名方式如下:学生家长于5月25日-5月29日期间向其所在的村委会申请报名,并提供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家长页、学生页复印件至所在村委会审核。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复核确认报名资格。非海沧区小学毕业的,需放弃在原学籍地升学资格。不得两地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二)马銮湾西片区“房户两一致”、“购房(未交房未落户)且有厦门户籍”招生政策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方式如下:

1.在本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直接向就读的小学申请报名。

3.申请厦门一中海沧校区第二批次摇号派位的小学毕业生,同时应填报区属中学志愿(东瑶学校、芸景实验中学),未被一中海沧校区录取的,按照填报的志愿录取升学。

4.马銮湾西片区范围:海翔大道以南、翁角路以北、灌新路以西、孚莲路以东范围。

(三)面向海沧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报名方式如下:

2.在本区就读的海沧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直接向就读的小学小学申请报名。提交《厦门一中海沧校区面向海沧区招生摇号资格申请表》,以家长自愿报名为原则。

未被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录取的,按原片区升学。


十二民办小学毕业生如何入学?



在我区民办小学实际就读并具备正式学籍的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推荐资格的,可参加电脑派位。推荐条件为:

(一)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在海沧区实际居住三年(含三年)以上。

(二)学生父(母)在厦务工三年(含三年)以上。

(三)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近三个年度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费。


以上3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将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派位方式升入我区尚有余位的公办初中。符合上述推荐条件但未被摇号派位录取的,以及不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应及时回原籍报名升学。


海沧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公地址:

海沧区滨湖北二1号海发社区7楼3725室

咨询电话:6588603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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