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丨安徽省现行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四):安徽省实验室

发布于 2022-05-19 16:20





项目类别




实验室。







具体内容




1.省实验室是定位于安徽省最高层次的科学研究类创新基地,是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的“预备队”和全省各类创新基地的“先锋队”,面向前沿科学、基础科学、工程科学等,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前沿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推动学科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2.省实验室围绕重大科学前沿、重大科技任务、大科学工程、新兴交叉和优势特色学科布局,坚持对标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创建标准,成熟一个,择优认定一个,体现引领性、不可替代性;


3.省实验室要加强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或大科学装置)、学科发展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促进开放共享。发挥政府支持基础性、前沿性研究的引导作用,加强对省实验室建设运行期间的稳定支持。







申报条件




1.省实验室采取认定制,是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组建运行符合条件后,由依托单位申请认定,,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共建申请认定的依托单位建有开放运行1年以上的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技创新基地或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或大科学装置);

2.安徽省内的独立法人单位;

3.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方向和领域符合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规划,具有明显的优势或特色;

4.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符合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趋势,有能力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任务,开展的学术研究代表国内学科领域一流水平;

5.具有领军人才和结构合理的科研人才队伍,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包括相对独立的物理空间;具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

6.具备创建国家实验室(分中心)、国家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含联合共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的基础和潜力。







兑现程序




1.规划布局。省科技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省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需求,提出省实验室规划布局方案;


2.申请。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意向,经归口管理部门推荐,按要求组织编制省实验室建设可行性方案,提出省实验室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


3.可行性论证。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对申请认定的省实验室进行现场考察,组织进行可行性方案咨询论证,提出专家论证意见;


4.认定。对通过咨询论证的省实验室,省科技厅经公示后报省“一室一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予以认定。认定的省实验室统一命名为“×××(领域名)安徽省实验室”(英文名称为“××× Laboratory of Anhui Province”);


5.编制任务书。经认定的省实验室实行目标管理,依托单位在可行性方案基础上,编制《安徽省实验室目标任务书》,经省科技厅审核同意后签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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