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丨安徽省现行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四):安徽省实验室
发布于 2022-05-19 16:20
实验室。
2.省实验室围绕重大科学前沿、重大科技任务、大科学工程、新兴交叉和优势特色学科布局,坚持对标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创建标准,成熟一个,择优认定一个,体现引领性、不可替代性;
3.省实验室要加强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或大科学装置)、学科发展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促进开放共享。发挥政府支持基础性、前沿性研究的引导作用,加强对省实验室建设运行期间的稳定支持。
2.申请。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意向,经归口管理部门推荐,按要求组织编制省实验室建设可行性方案,提出省实验室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
3.可行性论证。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对申请认定的省实验室进行现场考察,组织进行可行性方案咨询论证,提出专家论证意见;
4.认定。对通过咨询论证的省实验室,省科技厅经公示后报省“一室一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予以认定。认定的省实验室统一命名为“×××(领域名)安徽省实验室”(英文名称为“××× Laboratory of Anhui Province”);
5.编制任务书。经认定的省实验室实行目标管理,依托单位在可行性方案基础上,编制《安徽省实验室目标任务书》,经省科技厅审核同意后签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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