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会被罚款?是的,已有电动车上楼违规罚单2000元

发布于 2021-09-01 05:57

8月23日,据相关新闻报道,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深入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检查,发现一业主在楼梯间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经过劝阻后拒不改正。对此,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据了解,这也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新规实施后,雅安消防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开出的首张行政处罚罚单

据消防救援局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6462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电动车充电为何频频引发火灾?一则视频揭晓答案。

   

国家最新出台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在8月1日正式实行,针对电动车在高层住宅的停放、充电等也有了更详细的说明,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1、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2、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3、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4、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确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当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严禁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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