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发布于 2021-09-01 19:04

8月31日下午,永安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永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廖艳希主持会议,副主任丁玮、蔡清辉、林亚蓉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永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罗祥华、副市长陈伟及市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黄国钢、张浏佳为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廖艳希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廖艳希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被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日前

三明沙县区、泰宁县等地

发布新一批人事任免信息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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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


8月31日上午,沙县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进行有关人事任免:

决定免去:
王瑛华的三明市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夏永福的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夏永福、张美娥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瑛华为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局长。



泰宁县


8月30日上午,泰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到龄退休,免去:
朱成建的泰宁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邓大钱为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会议经审议和表决:
决定接受谢翠姬、黄丽玲辞去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清流县


8月31日,清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经表决,

决定任命:
姜祖斌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木森为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
冯庆平为立案庭庭长
赖伟华为民事审判庭庭长
赖跃迅为刑事审判庭庭长
罗建平为嵩溪人民法庭庭长
巫金秀为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马敏为立案庭副庭长
巫启荣为灵地人民法庭副庭长
赖明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来源:今日永安网、泰宁县人大代表在身边、清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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