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起,进入广安区公共场所一律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

发布于 2021-09-02 20:07

7月14日起,进入广安区公共场所一律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

广安市广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启动查验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保护全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为避免接种疫苗不及时给您出行带来不便,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17日前,请应接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区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接种,8月17日前完成第二剂接种。有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不能接种的,由疫苗接种点开具相关证明。

三、自2021年7月14日起,全区公共服务行业单位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起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并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的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请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广安市广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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