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待证发放介绍
发布于 2021-09-05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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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放对象
优待证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是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
(1.1)退役军人指退出现役的军人(转业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等)。
(1.2)烈士遗属是指经法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
部制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的人员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生前依靠烈士供养的兄弟姐妹。(1.3)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2.申请流程
中国境内户籍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对象可申领优待证。其中,2021年1月1日后退役的,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时,依本人意愿完成申领。
3.办理流程
(3.1)第一步: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依据申请材料,核实对象身份是否真实、申请优待证类别是否准确等。符合要求的,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初审。
(3.2)第二步:初审通过的,报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
(3.3)第三步:审批通过的,报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
(3.4)第四步:初审通过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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