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班主任”被判刑!济宁家长千万要警惕!
发布于 2021-09-05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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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班级群又活跃起来
加上开学需要收取一些相关费用
就容易出现冒充班主任诈骗的骗局
近日
临泉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这样的诈骗案
究竟骗子是怎么进群的?
又是怎样实施诈骗的?
一起来看看,以提高警惕
“刚才发出群公告的,不是我本人,
请家长停止转账!”
2020年3月16日
临泉某中学高一5班的班级群里炸了锅
骗子是如何加入到班级群内?
经过警方调查
这个谜团慢慢被解开
经核实,上述班级群里
有11名家长转账,共计9698元
且在李某某的身上搜查出了
案发后,李某某的家人将这笔钱
退赔给了11位受害人
近日,临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
明知是犯罪所得予以转移
其行为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被告人李某某
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
其行为又构成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应数罪并罚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
判处被告人李某某
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被告人王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并处罚金5000元(已缴纳);
被告人张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3、发现被骗后,不要退群,不要删除记录,固定好证据,及时报案。
开学在即,冒充学校、老师在家长群内收费的诈骗套路多发。不法分子利用管理漏洞,通过不法手段潜入家长微信群、QQ群,伪装成学校老师,寻找机会发布假的收费通知,以收取学费、教材费、资料费、补课费等为名催促家长及时转账缴费,骗取家长钱款。
临泉公安再次提醒:
1、请学校、老师加强对微信群、QQ群的管理,认真核实家长身份,开启进群验证功能,及时审核家长身份,禁止非本班家长以外的人员进群。
4、一旦遇到可疑情况,请保存证据,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临泉县公安局
2021年8月30日
综合:颍州晚报 临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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