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明朝变局四】奢靡带来的社会分裂
发布于 2021-09-08 01:27
奢靡带来的社会分裂
——奢靡风与穷富群体对立
《管子·牧民》说:“衣食足而知荣辱。”另一方面,衣食足也思淫逸。从这方面来说,上层社会的所有需求和喜好,除了程度不同之外,和大众的需求和喜好并没有本质区别,这也是人心、人性的本能。从明朝社会来说,对奢靡生活的追求,和社会财富成为新的价值标准是同步发生的。
天顺元年,刑科都给事中乔毅等人上疏,提醒窝居的大明皇帝注意:朝野上下奢靡之风已经盛行,他说出当时京师富豪的新追求:“近来豪富竞趋浮靡,盛宴、崇佛事,婚丧礼文,借拟王公。”成化六年,户科给事中丘弘等人再次上疏:“近来风俗尚侈,亡论贵贱,服饰概用织金宝石,饮宴皆簇盘糖缠,上下仿效,习以成风。”提醒朝堂这种风尚很快扩散到社会各个阶层。
有需求就有供给,适应人们的需求,同时也引导,推动这种需要的,是一批敏锐捕捉到这种需求信号的商人,成为财富和权力双赢的奢靡之风开拓者,他们被清流官员称为“射利之徒”。其实都是一些给皇帝做买卖的先锋商人,皇帝他们中的代表人物屠宗顺,因为替皇室采办珍宝,景泰时就升锦衣卫千户,其子屠芝升百户,并予世袭。
这种由简入奢是从正统到成化间的风气变化显露出来:正统年间,男子服装,只有达官贵人可用苎丝绣边,女子服饰也一眼可以看出贫富。二十年过去,到了成化年间,从服装上根本看不出一个人身份的高低,只要有钱,什么样的服饰都敢穿。
这些都是以物质财富的逐渐积累和政治环境的趋向宽松为前提的。社会风尚的变化,在通过物质消费表现出来的同时,也通过文化消费即文学艺术的传播表现出来。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引用明朝中后期十分流行的一段话:“农事之获利倍而劳最,愚儒之民为之;工之获利二而劳多,雕巧之民为之;商贾之获利三而劳轻,心计之民为之;贩盐之获利五而无劳,豪滑之民为之。”意思很清楚,务农劳苦利少,老实人干,打工也劳苦,利益是务农两倍,是心巧的人去干,商人利多而轻松,是有心计的干的,走私盐利厚,是豪强和鬼滑人干的。
同时,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富贵不必诗书,而蓄资可致。”投资发财已经兴起,投资书的发行比写书更挣钱。正统时任北京国子监祭酒的李时勉曾经说,当时有《剪灯新话》之类的小说流行,不但“市井之徒”争相传诵,国子监的监生们也日夜记忆,作为谈资。当时在社会上流行的明人小说,不仅有瞿佑的《剪灯新话》还有李昌祺的《剪灯余话》等。但这些还只是文人作品,其读者也主要是市民中的读书人。大量面向普通民众的文学作品,这时也通过书面的或口头的、版刻的或表演的方式广为流通。
景泰、成化年间,说书挣钱已经流行,著名的学者和政治家叶盛以当时人记当时事:“今书坊相传射利之徒,伪为小说杂书,南人喜谈如汉小王、蔡伯喈、杨六使、北人喜谈如继母大贤等事甚多。农、工、商、贩钞写绘画家畜而人有之。痴女妇,尤所酷好,好事者因目为‘女通鉴’,有以也。甚者晋王休徵,宋吕文穆、王龟龄诸名贤,至百态诬饰,作为戏剧,以为佐酒乐客之具。”(《小说戏文》)小说、戏曲在流行,民间时曲也有了新的品种,如《锁南枝》《傍妆台》《山坡羊》等。
历来读书人“业儒固善,然猝不成名,不若业贾,可朝养生”,但到明朝大量读书人朝廷并无用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声誉换不来柴米油盐。士人以代人请托官府、代人考试、代入讼词等等,以“业贾营商”等方式谋生,“耕读传家”的传统方式抛弃,“学者治生为急”的功利思潮方兴未艾。当时看不惯的理学家李塨痛切指出:“则士风益颓矣。有名声者,亦率同气不和,见利忘义。以利相交”。
这种状况,蔚然成风,明代商人王文显大书儒商之道:“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污,善士者引先王之经,而绝货利之途,是故必名而有成。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天之鉴也。”
但现实中的情况却没有这样美好,士人生计的贫困化在中晚明表现得十分突出。“书之士,至今日而治生之道绝矣。田则尽归富人,无可耕也;牵车服贾则无唯读其资,且有亏折之患;至于据皋比为童子师,则师道在今日贱甚,而束修之入仍不足以供俯仰。”
儒士与商贾都有对方需要的东西。如蒲州盐商展玉靠行贿数百金,谋得了一个驿丞的小官。于是,十分得意地叫来儿子接管盐业并嘱咐说:“我仕矣,得间或视而”,意思是自己做官的同时还监管着儿子的营生;同行们更是羡慕他“荣其贾而能仕。仕而不失其世业”。就是老子做官,儿子在老子的管辖里做生意,已经很流行和羡慕。
明代中后期,出名的士人卖文谋生已是平常之事“专以卖文为活”者草拟三篇序文,可得“润笔千金”,何乐不为?在明人的许多文集中,可以看到不少士人不遗余力地为商人撰写赞、寿序、文序、碑铭、传记、墓表、祭文等行状,而且多是大家,当地名流,大名鼎鼎的归有光、祝允明等名士无不深谙此道,受人托请,获利颇丰。
原本“谋道不谋食”的士子,开始“屈尊与商人交往;而当时盛行的借贷形式“放官吏债”,更是成为商人地位上升的典型例证。虽然“儒为名高,贾为厚利”,脑袋满满的士人和口袋满满的商人还是找到了走到一起的理由。那些挥金如土的富商纷纷“喜交士大夫以为干进之阶”,无非以财货吸引文人来附庸风雅,凭借雄厚的资本开始“与缙绅先生列坐抗礼”。而那些屈就降节的士和官,无非是因贪财而乞助于“富可敌国”的商人。来过奢靡的生活。
从某种程度上说,“士与农商常相混”这种新型社会交往关系的出现,是富而求贵的商人们寻求社会地位的一种奢侈性、炫耀性消费方式。
大明王朝前期对商人的歧视和压迫,朱元璋时期抑商政策的挤压,到中晚明时期以特异奇葩的方式反弹起来。所谓晚明的奢靡生活与其说是一种“思想解缚”,即人们开尽情享受富足的生活,倒不如说它更像是某种心理宣泄,其情形几近于招摇过市,初富时期的消费行为从不露山、不显水;世事一变,此时的专为露山、专为显水,显山露水成为主题,从而使得讲排场、讲攀比甚至求新奇、力求怪异成了世风变迁的显著特征。
反差极大的穷富对比、城乡对比,出现大量城市流民。扬州农村不少人已经进城,放弃农业“俗喜商贾,不事农业”;常州府靖江县“农人贱而商贾贵”。农人也嫌弃耕太累利单,在城寻机打工或窃盗生活,不思乡村,进城的农人和乡村读书人,成为在城里混迹的“漂流两族”。
为了生存,干什么的都有。明朝中后期,人们交往关系功利主义色彩渐浓,人情淡薄的风习日厚,人际交往“渐加以货币,遂至视多寡为厚薄”社会充斥着形形色色的犯罪行为,人与人相处陷于极端不信任之中。而且以欺骗、欺诈为突出,今天显示的诸多犯罪手法,如用假钱、碰瓷儿、骗婚、色骗、下蒙汗药,以残疾儿童行乞,冒充高官子弟招摇撞骗等,以色诱骗,都在明代蔚为盛行。
当时有人写了一本《杜骗新书》,把好多诈骗的例子集合起来,教人防备。犹如今天警方展示的防止诈骗手册。明代商人的旅行指南《客商一览醒迷》,内容也都是如何防止受骗上当的,怎么判断对方是否可靠,某个地方的风气如何等。
明朝有一个叫姓桑的浪荡子弟,擅长男扮女装,以女红绣花之名迷惑女子,暗地里祸害了不少名门闺秀,靠这一特殊技能,祸害了近200位美女,快二十年的时间里竟无一人发觉。结果两个同样擅长男扮女装的色鬼互相诱骗而暴露。发现是一个行业的团伙,引起皇帝重视,才凌迟处死。
对于此案的全部过程《明世宗实录》、《国朝献征录》、《人妖公案》。摘文如下:
“成化年间,石州民桑冲传得师大同谷才之法,饰制头面,耳足作女妆,又巧习女红,自称女师。密探人家好女,即往其旁。贫小家,夤夜得入,顿成奸合。或女贞不从,则用靥昧法……女畏败名,终不敢言。以是十年,遍游河南、河北、山东,污大家有名女一百八十二人。又传徒任茂等七人,分途行奸。至十三年七月,冲在晋州高秀才家,为其婿赵某反欲行奸,始识是男子。捉送晋州,谳出前情。具奏,犯人凌迟,急捕任茂等七人,皆得罪如之。”
明宪宗朱见深于承天门下旨:“这厮情犯丑恶,有伤风化。便凌迟了,不必复奏。任茂等七名,各要上紧挨究,得获解来。钦此。”
浅显的比喻:奢侈之风如同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奢侈时风所怒放的“恶之花”,离不开特定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土壤。具体说,人欲的横流颓废的宣泄与宗教的泛滥,成为堕落文化的内核。
弗洛姆说过:“推动人的行为的最强有力的力量,来自人类生存的条件,金钱魔鬼如此之大,上至天理,下至人伦,无不趋钱附利。”世界各国的发展都经历这个欲望膨胀时期:18世纪的英国则被称为娼妓的“黄金时代”和“丑闻的时代”,伦敦和王室成了丑闻的集散地,官员和名流与演艺界娇女纠缠不清,丑闻不断。19世纪的美国社会逐渐步入“镀金时代”,强盗大亨们打着“达尔文丛林法则”的旗号巧取豪夺。老百姓虽然可以通过“食物骚乱”等群体性事件实现一种“弱势博弈”,但更多的是在官、商等强势群体的游戏规则中波逐流。
国家、社会的衰落,使得人们心理落差加大,“理性化为无稽,幸福变成痛苦”。由于贪荣廉耻、弱肉强食、公平尽失,人们往往会产生“无官不贪,无处不送礼的奢侈泛化心理”尽管“社会变革是一个连续的、极其复杂的过程,仅仅把不同历史‘时期’的生活方式、道德习俗进行比较,肯定太过单调”,从17—19世纪,中国明朝、大英帝国落下,美国“丛林法则的镀金时代”的三段腐败高发期对比里,还是可以清晰地看到社会颓败的历史轨迹。
社会是国家和政府的母体,也是统治阶层和公职人员的栖居地。晚明社会风气的颓败,对社会群体、个体都将产生负面影响:中晚明是一个“金瓶梅化的末世社会,“笑廉不笑贪,笑贫不笑娼”成为普遍社会心理。《金瓶梅》化社会演进的结果,终于把明朝推进到不可救药的《水浒》化社会。
《新唐书》唐朝政治家褚遂良发现唐太宗四子李泰礼仪用度奢华越制同太子相同,褚遂良明锐意识到不是小事,谏言太宗“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就是说奢靡之风是国家危亡的苗头。(2018年4月初稿)
(待续《政治规矩的散失·越礼逾制使得顶层治理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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