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青县迎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自治区第三方评估检查

发布于 2021-09-08 12:18

根据区党委、政府部署。于9月3日至6日,自治区社会主义学院教务处处长、教授周洪军一行评估检查组莅临巴青县,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第三方评估检查工作。巴青县委副书记次仁德吉,巴青县委常委、政协党组副书记、统战部部长仁青扎西,巴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军民陪同检查。

在本次评估检查工作中,评估组紧扣《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测评指标》,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社区、进乡镇、进军营、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居、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景区的“九进”工作要求,抽样性先后深入县创建办、县中直部门、乡镇、学校、寺管会、村(居)委会、家庭等,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各创建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性的评估工作,并随即抽取了500余名各族干部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内容和满意度进行了问卷调查的同时,对各创建单位综合得分、存在问题和整改工作建议方面现场进行了反馈,切实起到了巴青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把脉问诊、指点迷津、开具良方的良好效果。

经过三天的评估检查后,于9月6日在巴青县召开了评估工作反馈会议。会议首先集中观看了巴青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宣传片,随后周洪军同志代表评估检查组从巴青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健全创建工作体制机制,推进“九进”工作常态化等方面对巴青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从进一步强化宣传氛围、各创建单位配备好专职人员、做好评估迎检材料的梳理归档工作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会上,次仁德吉代表巴青县委、县政府做了表态发言。指出,一是始终坚持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严格按照区、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工作,并根据本次评估检查组提出的问题深刻剖析、认真研究、抓好整改,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推进创建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巴青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巩固和发扬好取得的成绩,正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专题召开整改部署会,认真研究分析和制定具体整改工作举措,明确整改任务、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的同时,强化跟踪督办力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不断唱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充分发挥好全县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按照“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的要求,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同本部门、本单位创建工作有效结合起来,进而全面推进好创建各项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主持会议时,仁青扎西从将严格按照第三方评估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县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保障,下足“绣花功”,打好“决胜战”,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各项工作,坚决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等方面向各创建单位提出了工作要求。
巴青县中直各部门负责同志和本次被评估检查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审     核:普琼洛桑 

编     辑:徐 小 松

消息来源:网信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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