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识】关于支付令,你了解吗?
发布于 2021-09-12 13:40
支付令的生效
及产生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支付令的失效
及法律后果
举个例子
小A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督促小B偿还借款1元。法院对小A提交的借款凭据等证据进行审查,认定符合支付令受理条件,依法向小B发出支付令。小B在收到支付令后15日之内可以有以下选择:1、向小A偿还借款1元;2、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进行审查,认定异议成立,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失效。此后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3、小B未偿还借款亦未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生效。小A可以依据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借款及相应申请费。
来源:任丘市人民法院
编辑:张静雅
审核:冉雨薇 郭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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