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柜放楼道里,鞋丢了,能怪别人吗?
发布于 2021-09-21 21:46
在一些居民小区,
擅自在楼道等业主共有区域堆放物品
是违法行为
01
运动鞋丢了
02
鞋柜门掉了
03
先违反规定
亲爱的业主朋友,
楼道是共用区域,
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
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
楼道
更是发生意外事故时,
业主和住户逃生救命的生命通道。
在楼道里堆放杂物,
不仅影响整体环境卫生,
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一、楼道内堆放杂物存在诸多问题和隐患
1、阻碍通行道路,容易发生绊倒摔伤等事故。
2、影响整体环境、邻里关系,降低居住舒适度。
3、容易丢失物品,造成财产损失。
4、杂物堆积占地,影响保洁工作,导致清洁工作不彻底。
5、老鼠蚊蝇栖息和繁殖的场所,病毒和细菌存在的根源。
6、杂物多为可燃物,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
7、发生险情,直接影响到人员的疏散、逃生及救援。
二、消防法条速递
一、《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二、《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四、《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清理楼道杂物的过程,
物业有着难以言说的“心累”。
通知通告张贴,您无视;
上门规劝制止,您驱逐;
最终强制清理,您愤怒。
但是没办法,清理杂物,必须干!
为了整个小区的安全,再难也得干!
想想那些大部分的业主,
想想我们的居住环境,
我们不能妥协……
希望热衷堆杂物的您
能够理解我们的“坚持”,
卸下心防、拆除误解的藩篱,
安全是我们共同的期待,
让我们一起让楼道干净起来!
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朋友:
五一小长假来临之际,为了全面清除小区住宅楼道消防安全隐患及提升小区现场品质,保证小区住宅楼道畅通,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在此物业温馨提醒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您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住宅楼道内禁止储存易燃、可燃物、易引发火灾的物品;
2、住宅楼道内禁止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等容易影响人员出行及疏散的物品;
3、住宅楼道内禁止随意拉接临时电线、违章用电;
4、楼道内禁止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影响其他居民正常生活;
5、在楼梯间及公共区域内禁止存放杂物、蔬菜、鞋子等;
6、禁止损坏、占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影响阻碍消防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为了不影响楼内的公共卫生与安全及业主的正常通行,请业主们自觉将楼道内堆积存放的杂物、垃圾即刻清走。美好的小区环境需要你我共同来维护,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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