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山东将全省契税税率统一调整为3%

发布于 2021-09-23 17:01




9月1日,山东省政府印发了《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以下简称《第四批政策清单》)。其中,为了积极应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第四批政策清单》分别通过支持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停征堤防养护费等7条措施,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对冲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

今年以来,大宗商品价格居高不下,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上行沿产业链供应链持续传导,7月全省PPI同比上涨11.9%,其中初级加工产品价格上涨27.8%,分别高于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14.8个和20.1个百分点,产业链中下游行业企业生产成本上涨明显、盈利空间受挤。

记者了解到,为对冲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在今年3月份出台的第二批政策清单中,专门研究制定了延长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期限、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停征港口建设费、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12条降本减负增效政策,有效缓解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而在第四批政策清单中,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新情况新问题,聚焦税费、物流、信贷三个领域,山东又细化提出了7条务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降低税费负担。减轻税负是帮助企业应对成本上涨、渡过难关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为此,在财税增收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省委、省政府下决心拿出更大力度的扶持政策,自2021年9月1日起全省契税税率统一为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免征契税;2021年9月底前,全面停征水利部山东黄河河务局系统、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系统的堤防(闸桥)养护费和济宁市微山县韩庄闸、二级坝闸坝维护费;在2020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1年以上备付能力的统筹地区,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

二是进一步畅通物流运输。紧扣扩大铁路货运量、降低物流成本,对纳入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疏港铁路、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铁路专用线,优先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紧扣创新通关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实行“海港+陆港”直连一体化营销模式,实现企业在属地海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落实RCEP“6小时通关”政策。紧扣拓宽对外通道、增加国际运力,全面对接国际国内大型船公司,增加美西、欧洲、地中海等重点方向航线运力供给,协调船公司将其新购空箱在山东港口投放,提高空箱储备。

三是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加大力度帮助企业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纳入辖内金融机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明示贷款年化利率,降低企业实际贷款利率,延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至2021年12月31日。

山东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山东还将进一步深化完善好经济运行重要指标实时监测报告制度,紧盯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产业链供应链不畅等新情况新变化,打开行业领域,深入研究分析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推动政策精准落地,提升企业获得感,切实帮助企业稳定经营、渡过难关。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新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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