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
发布于 2021-09-24 09:15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22年
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招生简章
![](https://weixin.aisoutu.com/cunchu4/4/2021-09-24/4_16324475955456.jpg)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是1995年由苏州大学政治系与苏州大学马列部合并组建而成的一个综合性二级学院。其办学历史比较悠久,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20年代东吴大学创办的政治学科(东吴政治学)。现学院有哲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4个一级硕士学位授予点和16个二级硕士点以及公共管理(MPA)等专业硕士学位点;哲学、政治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可涵盖1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与博士后流动站。
招生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10100哲学 01(全日制)马克思主义哲学 02(全日制)中国哲学 03(全日制)外国哲学 04(全日制)伦理学 05(全日制)科学技术哲学 06(全日制)城市哲学 07(全日制)管理哲学 | ①010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651哲学概论 ④801中西哲学史 复试: 1、哲学基础理论与前沿问题(笔试) 2、综合(面试) | 不招同等学力考生 |
030200政治学 01(全日制)政治学理论 02(全日制)国际关系 03(全日制)地方政府与社会治理 | ①010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652中西政治思想史 ④802政治学原理 复试: 1、政治学理论与实践(笔试) 2、综合(面试) | 不招同等学力考生 |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01(全日制)管理科学 02(全日制)物流管理 | ①010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4管理学基础 复试: 1、管理学和物流管理(笔试) 2、综合(面试) | 不招同等学力考生 |
120400公共管理 01(全日制)行政管理 02(全日制)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03(全日制)土地资源管理 | ①010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654公共管理学 ④805管理学原理 复试: 1、笔试:01方向公共管理原著与方法;02方向卫生事业管理学;03方向土地资源管理学 2、综合(面试) | 不招同等学力考生 |
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
初试 | 哲学概论 | 1、孙正聿,《简明哲学通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版。 |
中西哲学史 | 1、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 2、肖萐父、李锦全主编,《中国哲学史》上下册,人民出版社。 | |
政治学原理 | 1、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05年。 2、乔耀章《政府理论》,苏大出版社,2003年版。 | |
中西政治思想史 | 1、曹德本,《中国政治思想史》,高教出版社,06年。 2、徐大同,《西方政治思想史》,天津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 |
管理学基础 | 1、周三多等编著,《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七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2、斯蒂芬•P.罗宾斯等著,刘刚等译,《管理学》(第十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 |
公共管理学 | 1、陈振明等著,《公共管理学》(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2、休斯著,张成福等译,《公共管理导论》(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 |
管理学原理 | 1、芮明杰主编,《管理学:现代的观点》(第四版),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 2、斯蒂芬·P.罗宾斯等著,刘刚等译,《管理学》(第十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版。 | |
复试 | 哲学基础理论与前沿问题 | 1、刘放桐,《现代西方哲学新编》,人民出版社。 2、孙正聿,《简明哲学通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版。 |
政治学理论与实践综合 | 1、朱光磊主编,《现代政府理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2、乔耀章著,《政府理论续篇》,苏州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 |
管理学和物流管理 | 1、周三多等编著,《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七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2、斯蒂芬•P.罗宾斯,玛丽•库尔特等著, 孙健敏译,《管理学》(第9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版) 3、胡运权主编,《运筹学》清华大学出版社。 | |
公共管理原著与方法 | 1、夏书章主编,《行政管理学》(第六版),中山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2、丁煌著,《西方行政学说史》(第四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3、奥沙利文等著,王国勤等译,《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 |
卫生事业管理学 | 1、梁万年主编,《卫生事业管理学》(第四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年版。 2、李鲁主编,《社会医学》(第五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年版。 | |
土地资源管理学 | 1、王万茂主编,《土地资源管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符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5、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本科毕业生方可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教育硕士中的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前置学历符合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要求: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公告。
该专业为我校与江苏理工学院联合招生,录取后学生在江苏理工学院(江苏常州)培养。
5、已经获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全校单独考试招生总人数不超过15人,其中安排在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的招生人数不低于总数的70%。具体招生专业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系统中公布的为准。
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022年报考我校艺术学院的考生应按上述要求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3214苏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初试时间
1、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体 检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奖助体系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的设立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此外,学校还设有各项捐赠奖学金和助教、助研、研管岗位和国际交流奖学金;同学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困难补助。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等文件。
其 他
1、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时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安排住宿等。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加大复试考核在录取总成绩中的比例。在复试过程中,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实验技能、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将自我评价、个人陈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以及能证明自己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提交到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3、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苏州大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任何考研书籍、历年试题等材料。
6、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uda.edu.cn/)。
学 制
1、学制:三年
2、学费
研究生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最新核定为准。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财务处网站的收费公示
(网址:http://cwc.suda.edu.cn/)
招生联系方式
1、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http://yjs.suda.edu.cn/)
2、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512-65227655,0512-65227656,传真:0512-65112816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5006。
3、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0512-65880152
素材来源 |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中心
编辑 | 唐艺菡
审核 | 刘懿纬
![](https://weixin.aisoutu.com/cunchu4/4/2021-09-24/4_16324490244106002.jpg)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