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结果查询】2021年广东第二批高企网络评审已完成
发布于 2021-09-24 19:27
2021年广东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网络评审已完成,请已申报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登录“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进行查询申报结果。
特别注意:
1、如有弹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通过企业的评审总意见】通知,代表评审未通过。企业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2021年10月4日晚12:00前,通过“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异议说明;
2、如未有弹出相关信息的,默认通过网络评审,请等待正式公示文件。
怎么申诉?
1
第一步:
打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站: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
输入单位管理员账号密码
登陆系统
2
登陆进入后
通过【申报管理-项目申请-高企评审结果及申诉】查看
如果您的界面是这样的:
恭喜,您的高企申报网评通过。
如果您的界面是这样的:
很遗憾,您的评审不通过。
(同时显示评审不通过的原因)
如何申诉
1
申诉方式
本次申诉为网络申诉,企业只需在“阳光政务平台”申诉模块提交材料。
2
申诉时间
申诉材料提交时间:
2021年10月4日晚12:00前
3
申诉材料要求
( 一 ) 企业需具体阐述申诉要点 ,包括但不限于:指标实际评分情况、企业对本指标的自评情况,该指标预期评分,依据及理由等,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二 ) 企业基于已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的申报材料提出申诉,不能新增补充申报材料 。
申诉小Tips
1
申诉编写技巧:
申诉材料构成:不通过原因概述、企业观点描述、申诉理据、佐证材料;
2
研发费用被否定
3
高品收入被否定
检查高品与研发项目、技术领域、专利的相关性,检测报告等技术先进性证明材料的有效性,产品发票、合同、图片与高品的对应性;并根据欠缺项补充相关佐证;
4
科技人员被否定
(2)销售、生产、品控、总经办等与研发关系不大的部门人员,不建议列入科技人员名单中;
(3)企业科技人员整体学历水平较低的,建议补充职称、工作经验成果等描述以证明人员的技术水平能力。
5
知识产权评分
(1)如专利为法人转到公司名下,建议补充说明;
6
科技成果转化评分
(1)建议增加成果转化数量;
(2)建议增加成果的佐证材料,证明成果技术独立性和成果转化有效性;
(3)建议加强成果与研发项目、高品的逻辑关系。
7
组织管理水平评分
建议完善以下四个方面的佐证材料: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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