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或企业怎样进行公益性捐赠才能抵扣所得税?
发布于 2021-09-24 20:06
一,有关个人捐赠
1、个人进行公益捐赠,有何意义?
答:个人进行公益捐赠,除了履行社会责任、表达爱心以外,可以获得基金会相应职位或专项基金相应职位,可以提升个人社会形象,特别是对于公众人物,这是提升个人公众形象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另外,按照有关有关法律规定,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个人公益捐赠,除现金外,还有其他什么形式?其他形式如何确定金额?
答:按照有关规定:
捐赠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捐赠金额确定;
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
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
3、个人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是否有限额?
答: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
4、年终奖、股权激励所得公益捐赠,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股权激励等所得,且按规定采取不并入综合所得而单独计税方式处理的,公益捐赠支出扣除比照分类所得的扣除规定处理。
5、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针对个人具体如何操作?
答:为了更好地理解公益捐赠税前扣除制度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假设公益捐赠支出在最常见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中扣除。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捐赠之前应纳税所得额-允许公益捐赠支出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捐赠之前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收入-减除费用-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减项目
我们常说的公益捐赠“抵税”,实际上捐赠额“抵”的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直接抵减应纳税额。一般性公益捐赠支出扣除限额=捐赠之前应纳税所得额*30%。
具体操作上,在每年上半年的规定期限内,公民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APP上填报,对自己上一年的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6、请举例说明公益捐赠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答:例如张三2019年度工资薪金收入为40万元,减除费用为6万元,三险一金为3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为5万元,无其他扣减项目。张三于2019年12月份向某基金会(已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某公益项目捐赠款项5万元。
通过下表对比三种情况,说明公益捐赠税前扣除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说明:
未捐赠:表示张三没有捐赠支出;
非公益捐赠:表示张三捐了款,但接受捐赠款项的机构不具有税前扣除资格;
公益捐赠:表示张三通过具备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捐款。
对比上述三种情况的税后所得,可以发现:
非公益捐赠情形,意味着税法上不认可该捐赠支出,不能扣除,相当于张三只能捐赠税后所得,因此税后所得和不捐赠比较就是差了所捐赠的5万元;公益捐赠情形,捐赠支出也在限额内,税后所得仅比不捐赠情形少了4万元。这就是大家所说的“抵税”效果。
附1:
有关公益性捐赠支出涉及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规定:第六条第三款“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 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对个人公益捐赠支出税前扣除各项规则做出了规定。对详细内容有兴趣的请查阅该公告。
二,有关企业捐赠
1、企业进行公益捐赠,除了社会效益外,对企业能带来什么效益?
答:企业的公益捐赠款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抵扣个人或企业所得税,企业的公益捐赠对企业而言有以下几方面裨益:
·以捐赠方式可助力企业体现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公益慈善形象
·企业负责人或其代表可获得基金会相应职位和专项基金管委会职位,提升个人和企业社会形象
·专项基金举办的重要活动,以基金会的名义邀请重要嘉宾出席,可以提高嘉宾层级、降低活动成本
·通过专项基金资助或奖励符合条件的的项目,可以提升项目或产品的的影响力和社会价值
·按照国家规定,企业的公益捐赠款可以在当年所得税前扣除,最多只能抵扣当年税前利润的12%;如果当年不能抵扣完,可以在下面三年继续抵扣。即企业大额的公益捐赠款可以在当年开始的四年内摊抵。
·设立专项基金可以由企业提议名称,如“至圣孔子基金会XX文创专项基金”,通过活动和宣传可以提高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需要满足什么前提条件?
答:在我国企业捐赠支出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方可税前扣除:
·捐赠人捐赠的目的须为了支持教育文化、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
·税法设置了扣除比例,企业公益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比例为当年利润总额的12%,超出部分结转以后三年扣除,即可以分摊四年扣除。
·捐赠企业的捐赠款享受税前扣除优惠须通过特定的中间机构。中间机构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另一类通过公益性测试并按照法定程序由财政部门确认的具有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
·需要取得上述政府或有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予以证明。捐赠后取得的普通税务发票是无法进行税前扣除的。
3、企业捐赠税前扣除,一年可以扣除多少?
答:企业捐赠款在所得税前扣除是按年进行的,每年可以扣除多少取决于捐赠额和年度利润总额。按照“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规定,例如:当年的年度所得税前利润总额是1000万元,准予税前扣除的捐赠额最高则是120万元。如果当年捐赠额低于120万元,则捐赠多少,扣除多少。如果当年捐赠额高于120万元,则扣除120万元,多出的捐赠则结转到下一年再进行税前扣除。
当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的捐赠额)×25%(目前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
4、一年捐赠最多可以扣除几年?
答: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当年捐赠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怎么办?按照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也就是捐赠当年扣除后还可以最多再扣除三年,合在一起,一年捐赠最多可以扣除四年。第二、三、四年可以比照第一年执行,直到第一年的捐赠扣除完。
假如某个企业的年利润为1000万元,2016年公益捐赠400万元,那么2016年可以扣除120万元,2017年还可以扣除120万元,2018年还可以扣除120万元,三年扣除360万,2019年他还可以申请40万,也就是说第四年也允许扣除。
附2:
一:有关公益性捐赠支出涉及企业所得税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为: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中的相关规定: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三、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四、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3:《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性组织按照自愿、无偿原则,依法接受并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向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捐赠后取得的是普通税务发票是无法进行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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