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人才政策解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发布于 2021-09-26 18:16

临清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流动人员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其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已实现全省通办,请流动人员按照以下操作程序进行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
一、申请主体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受理条件
A.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畴:
1、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聘用人员;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
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实行社会化管理人员。
B.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办理接收条件如下:
1、符合受理条件人员中已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注册(登记管理)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
2、未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
3、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或原用人单位同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

 三、申请材料

A.现场办理提供材料:
1.属于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件;
2.属于个人委托存档的,提供存档人员身份证件和解除劳动合同书或者辞职报告。
B.网上申请办理提供材料:
1.单位委托填写信息后需要上传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录用手续/单位介绍信附件
2.个人委托填写信息后需要上传身份证附件和解除劳动合同书或者辞职报告。
四、办事流程
A.现场办事流程

B.网上办事流程

网办网址: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地址,如下:

2、输入对应的手机号或身份证号、密码根据右侧填写对应的验证码以完成登录。

弹窗解读
弹窗内容:您有尚未确认的缺失材料告知,请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查询】中确认!
解决办法:在【档案服务】菜单中找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查询功能中根据具体提示操作

注:申请人申请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请务必认真填写【原档案保管机构】一栏,商调函开具将以此为准,若填写不准确则会影响申请人后续办理进度
2):若档案接收地为济南市或青岛市,请到对应地市自建系统进行操作!
3):现工作单位名称输入时请先选择【档案接收地】、【档案接收区】,【档案接收区】与当前档案所在区不可相同,若相同则无法提交!
4):系统将在申请人输入单位名称后进行搜索匹配,请根据搜索结果进行匹配选择。

7.申请成功后则返回下图界面,可进入【流动人员档案接收】查询功能查询当前审核进度。

注:务必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档案,其它方式无法接收。

 五、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635-7121731

 六、办理地点

临清市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三楼304房间。 


临清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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