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新特辑丨药学院2021级新生手册解读来啦~
发布于 2021-09-26 20:28
药学2021级
新生手册解读
2021.09.25
暖心学长在线划考点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不仅是大学生校园学习和生活的指南,更是学校管理方式和管理体制的精确缩影。了解了它之后,大学生活会更加精彩!快来一起看看吧!
毕业,结业与肄业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并修满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在办完离校手续后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出自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第五十三条
学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可以结业或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一)所得学分与毕业总学分相差10学分以内的,准予结业;
(二)所得学分与毕业总学分相差10学分以上的,须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出自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第五十四条
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学业期满,所得学分与毕业总学分相差10学分以内的,发给结业证书;相差10学分以上的,发给肄业证书。
——出自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
学分
课程学分由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一般情况下,理论课按课内讲授16学时,学生课外自主学习32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实验教学按32学时计1学分;集中实践环节按每周计0.5至1学分,分散实践环节按32学时计1学分;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专业见习、实习学分数可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确定。
——出自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
第三章第十条
学生每学期所修读的学分数以 20 至 25 学分为宜,但至少不得低于 12 学分(毕业年级除外)。
——出自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
第三章第十一条
处分
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出自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章第五十一条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学生的基本信息;
(二)作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
(三)处分的种类、依据、期限;
(四)申诉的途径和期限;
(五)其他必要内容。
——出自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章第五十三条
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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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编辑指摘选了部分手册内容,更多需要同学们自行探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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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陈思冰
初审丨顿希贤
终审丨吕倩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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