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新特辑丨药学院2021级新生手册解读来啦~

发布于 2021-09-26 20:28

药学2021级

新生手册解读

2021.09.25

暖心学长在线划考点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不仅是大学生校园学习和生活的指南,更是学校管理方式和管理体制的精确缩影。了解了它之后,大学生活会更加精彩!快来一起看看吧!

毕业,结业与肄业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并修满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在办完离校手续后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出自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第五十三条

学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可以结业或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一)所得学分与毕业总学分相差10学分以内的,准予结业; 

(二)所得学分与毕业总学分相差10学分以上的,须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出自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第五十四条

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学业期满,所得学分与毕业总学分相差10学分以内的,发给结业证书;相差10学分以上的,发给肄业证书。

——出自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

学分

课程学分由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一般情况下,理论课按课内讲授16学时,学生课外自主学习32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实验教学按32学时计1学分;集中实践环节按每周计0.5至1学分,分散实践环节按32学时计1学分;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专业见习、实习学分数可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确定。

——出自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

第三章第十条

学生每学期所修读的学分数以 20 至 25 学分为宜,但至少不得低于 12 学分(毕业年级除外)。

——出自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

第三章第十一条

处分

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出自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章第五十一条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学生的基本信息;

(二)作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

(三)处分的种类、依据、期限;

(四)申诉的途径和期限;

(五)其他必要内容。

——出自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章第五十三条

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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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编辑指摘选了部分手册内容,更多需要同学们自行探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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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陈思冰

初审丨顿希贤

终审丨吕倩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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