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2022年公共管理学术型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21-10-07 11:14

福建农林大学2022年公共管理学术型硕士招生简章

公共管理学院

      为更好地发挥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作用,培养新时代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2年继续通过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专业介绍

      福建农林大学是一所以农林学科为优势和特色,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公共管理学院依托福建农林大学的整体实力,基于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多学科优势,立足“三农”,面向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具有宽厚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扎实的社会科学分析能力,能引领未来国家基层治理方向的杰出创新创业人才。

学院2010年获得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2013年新增农村社会管理二级学科博士点,2012年公共管理学科入选福建省重点学科,2017年入选福建省高原学科建设学科。现有1个全国公共管理案例中心福州分中心、1个自然资源部东南生态脆弱区监测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2个省级智库、1个省社科研究基地、5个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3支福建省高校硕士生导师团队、1个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还有43个农村固定观察点、50多个科研与教学实践基地。

      学院现有学术型硕士生导师47名,5名外聘国(境)外教授及60多名来自省内外公共管理部门的兼职教授。每年招收国内外学术型硕士生50人左右。硕士毕业生约30%被国内外高校录取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约70%选择进国家机关、高校、事业单位等工作。

01

  招生信息

02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03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推免生分别按照遴选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复试。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3.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②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2年6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③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妥善保存。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④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⑦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⑧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⑨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⑩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现场确认须知。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①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②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④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⑤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⑥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04

  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05

  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一)硕士研究生获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7200元;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000元;严家显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生20000元;“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津贴按学校规定发放。

      (二)学校开展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学位论文等项目评选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同时,积极引入多种社会资金,对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进行奖励和资助。

      (三)录取类别为定向(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进行就业派遣。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06

  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考生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间内转入人事档案;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见《福建农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五)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东苑10号楼504)(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02953

      邮箱:fafuggyzb@163.com

    QQ群群号:562261143,群名:FAFU公管院2022年学硕招生咨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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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季久坤

责任编辑:宣传部 吴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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