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有序开放公共场所,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有序恢复生产经营……
发布于 2021-10-07 17:58
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指挥部第35号通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自10月7日起原划定的仙游县、秀屿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将全部解除。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将10月8日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开放旅游景区。我市湄洲岛等所有旅游景区,在落实好“限流、预约、错峰”和“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线”等要求的基础上有序开放,同一时间段接待人数应控制在最大承载量的75%。
二、有序开放公共场所。在采取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前提下,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等各类公共场所有序营业或开放。公共场所应严格实施限流、预约、错峰,工作人员应完成全过程疫苗接种(未完成的应及时补种),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三、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各地各学校要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案”要求,经综合评估研判并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分期分批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活动。
四、有序恢复生产经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理发店、影剧院、健身场所、游泳池、体育场馆(场地)等室内场所以及餐饮场所堂食有序恢复营业,严格实施限流、预约、错峰,落实好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同一时间段接待人数应控制在最大承载量的50%以内。餐饮场所要控制每桌座位密度,餐桌间距保持1.5米以上。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企业有序恢复生产、建筑工地有序恢复施工。
五、有序恢复日常医疗服务。所有医疗机构要在加强体温检测、严格预检分诊、控制就诊人数的基础上,恢复日常医疗服务。个体诊所在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药店严格落实购买“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闭环处置机制,有效发挥“哨点”作用。
六、有序恢复社区(村居)常态化管理。各县区、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内社区(村居)等有序开放的指导工作,各类小区除必要的常态化防控措施外,不得层层加码设障。按照“无疫小区”创建标准,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对发现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偷私渡、从境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入(返)莆人员未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等情况的,要及时向乡镇(街道)报告。要严格落实有关居家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对象的管控措施,共同巩固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以上所有场所、单位、行业等均应在落实好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51号)和行业指南要求的基础上,方可有序开放和经营。各县区指挥部、各级各类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上述场所的监督检查,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应暂缓开放。
健康莆田,需要你我共同呵护!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一起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
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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