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高速上发生事故,却有23名司机被处罚

发布于 2021-10-08 14:56

国庆假期进入尾声,

返程高峰已经来了,

车一多,车龙一长,

就有司机按捺不住那颗

想走应急车道的心。

这个假期,

广东韶关交警在处理一宗

两车碰撞后起火的事故时,

竟在事故后方道路连续查处了

23名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司机。

据了解, 10月4日中午12时10分许,两辆小车在韶关乐广高速南行杨溪道入口发生碰撞。随后,事故车辆起火,现场浓烟滚滚。

现场交警快速反应,马上做好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并采取临时截流交通管制措施,疏导现场车辆。

为加快灭火,高速交警在现场截流的情况下,协调消防车从杨溪站逆行快速抵达现场进行扑救。不曾想,在消防车赶赴现场的过程中,交警在事故后方道路连续发现了23名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司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民警对23名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驾驶员分别处以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其中一辆占用应急车道的小车

广东交警表示,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危害性大。

一是延误紧急救援。占用应急车道,致使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排险、疏导、抢救伤员。甚至造成伤员、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

二是加剧道路拥堵。当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遇到车流缓慢行驶时,部分驾驶人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内来回穿行变道、强行加塞,干扰正常通行的交通流,增加交通拥堵程度。

三是极易造成事故。部分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没有按规定打开报警闪光灯并在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而是直接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维修;部分驾驶人疲劳时将车随意停在应急车道休息。这种行为极易使同向车辆不明前方情况,导致事故发生。

四是形成负面示范。不按顺序排队行驶,占用应急车道,往往会产生极坏的负面示范效应。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破坏社会风气。


交警对占用应急车道司机进行处罚

有网友看了表示:交警执法太赞了,不能惯着他们,要长长记性!


交警提醒:返程进行时,希望广大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遇前方事故或堵车时,依次排队等候,处于车龙尾部的车辆应及时打开“双闪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警示后车减速慢行。

切不可为贪图一时方便而违反交通法规,每一次侵占应急车道,都是对自己及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这可能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极大的伤害!

确实发生轻微交通事故

需要使用应急车道的

切勿在高速上逗留过久

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来源:信息时报、广东交警   客家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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