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分享|《从热点公共事件看如何与警方有效沟通?》线上工作坊内容回顾!

发布于 2021-10-08 18:26

 
2021年9月25日,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举办了“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线上工作坊特邀二级心理咨询师、助理社工师、湖北公安省级教官、监利市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发起人万飞老师担任分享嘉宾。万飞老师设计并组织实施的万家无暴项目,共累计服务家暴个案3500余个,他结合社会热点作公众倡导,针对性别暴力事件所写的普法、倡导文章在各平台阅读量超6.2亿。
主题分享环节,万飞老师结合近期社会上发生的三个针对妇女的暴力典型案(事)件,从个人视角和实践经验出发,做了题为“从热点公共事件看如何与警方有效沟通?”的主题发言,重点探讨了网络时代涉性别暴力案件中(当事人/服务方)应当如何与警方有效沟通的话题
 

  

案例一 吴某某涉嫌强奸被批捕案

基本案情:都某某发博称遭遇了吴某某冷暴力,网络热度上升,随着其他爆料人的涌现,都方爆料内容涉及吴选妃、性侵。吴方反击,报警,告都某某敲诈勒索。都举报吴强奸,警方最终查明吴涉嫌强奸,吴某某当前已被检察院批捕。



针对类似案件,万飞老师建议,相对弱势的一方指控相对强势的一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案件定性以办案机关通报为准:在使用网络和舆论申诉案情的公共事件中,案件事实的认定一定是以办案机关的依法全面调查结论为准,这是基础。
2.寻求专业支持:
3.有过硬的证据:所谓过硬的证据,就是可以支撑定性的证据,比如说记录猥亵的(监控)视频、直接证明发生性关系的电子聊天记录、受害人的年龄(比如是否是幼女)等。

案例二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

基本案情:2021年7月,阿里巴巴集团王某文、周某(女)等四人去山东出差。同日,到济南华联超市洽谈业务并成功签约。当晚,4人宴请济南华联超市员工张某等4人。饭后,周某返回酒店。次日上午,周某认为自己可能在醉酒状态下被人侵害,与丈夫通话后于中午报警。


 

通过此类案例,万飞老师建议,受害人维权一定需要明确自己的目标,是依法追究行为人相关法律责任?
是索赔?还是为了泄一时之愤?在选择网络曝光前一定要做相应的风险评估。从以上角度讲,万飞老师认为,阿里女员工事件非常有探讨价值,这个案件中,受害人的某些做法也同时使她自己陷入了一些不利局面: 
1.未及时保存证据:比如发现异常后洗了澡,退了房才想起报警,这样做,就有可能导致案发时身上所留下的对方的生物检材被清理掉、案发现场无法再还原勘验。
2.指控对象不完全:第一次报警时,指控上司王某文侵害了她,没有提及遭受张某强制猥亵的事情,受害人有可能是基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但却客观上引发了公众的一些质疑。
3.报警后未催办警方,却用相对激烈的方式在单位内网公开:按照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不管是行政还是刑事案件,都要及时、全面收集证据。对于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只有警方才能作出权威确认。单位可以依规章制度调查,并作出内部纪律处分,但对于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也必须以警方的调查结论作为前提和基础。
4.没有对相关事实做最后确认和充分评估,比如几个基础性事实的疑问:有没有被灌酒、是否主动给张某打电话、是否邀请张某来房间、内裤去向问题等。
在决定网上公开前,有必要把整个事情梳理清楚,哪些对自己有利?哪些对自己不利?哪些可能会引起误解?因此,在通过网络曝光之前,一定要进行充分的利弊评估,尽可能减少情绪支配和一时冲动。尤其在涉性暴力案件中,一旦处理不慎,个人隐私信息的暴露,以及来自外部各方面的二次伤害是无法估量的。

案例三 重庆王女士告派出所违法案

基本案情:2020年5月的一天,重庆的王女士与男友李某在家中发生冲突,被李某用手机砸伤了头部,期间王女士也可能还了手,李某也有明显外伤。报警后,民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大约一个月后,办案民警陈某电话通知王女士去派出所补充笔录,被拒绝后,二人发生口角。随即王女士拨打110报警电话投诉陈某。派出所派出包括陈某在内的四人前往王女士家中强制传唤她。到达现场后,因质疑传唤原因,王女士被强制传唤带离现场,其父母在警方执法过程中被喷射辣椒水及被使用警棍等警械控制后,带至派出所。次日,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以妨碍公务罪对王女士父母二人立案侦查,并监视居住。检察院不予批捕后,公安分局以无犯罪事实为由撤销了案件。

此后,王女士多次向公安部门投诉,公安分局督察部门回复称民警行为合法。王女士及其父母分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下达一审判决,判决认为,办案民警先后对王女士父母使用催泪喷射器、警棍等警械的行为不符合使用警械的条件,其行为违法;办案民警对王女士未使用传唤证而进行口头传唤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依法应当确定为违法。派出所不服,提起上诉。之后,事件成为网络热点。公安分局随即发布情况通报表示,处警民警对王女士进行口头传唤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对王女士父母使用警械的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决定对傅某、陈某等处警民警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纪检、督察部门调查处理,责令派出所撤回上诉,分局对王女士及其父母深表歉意,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监督。




万飞老师认为,这是一个比较成功的依法维权案例,当事人王女士采取了如下步骤:
 
1.及时报警要求处理。万家无暴项目在服务中发现,很多受害人不知道自己的需求,也不知道报警后到底要什么结果。作为服务者,需要帮她们理清头绪。如果受害人需求是动态反复的,服务者需要提醒和告知其相关的法律规定。作为服务者,需要明白的一点是,警方的优势就是查明事实,依法制裁施暴者。
2.投诉要平反。公安分局撤案后,王女士开始不断向公安机关申诉,但督察部门的回复是民警执法没违规。个人认同王女士的做法,坚持依法申诉,坚持要书面结论。
3.起诉要监督。如果王女士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民警对其进行强制传唤、对其父母使用警械的行为就不会被认定为违法。因此,当认为行政机关不作为或乱作为时,最好的监督就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尽量不提行政复议或申诉。需要说明的是,王女士胜在证据上。她家没有监控,但出警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录下了全过程。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倒置的。民警要证明其没有暴力执法,就需要出示执法记录仪,而这恰恰是法院判决被告败诉的关键证据。
4.上网寻求支持。
 

互动环节,万飞老师就大家提出的万家无暴项目、性骚扰/性侵害证据搜集技巧、如何与警方进行有效沟通(如家暴强制报告、家暴告诫书等)、如何平衡网络监督与法律维权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交流。
 
阅读更多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