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需要怎样的狐狸精?
发布于 2021-10-11 09:06
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背后,是唐代的门阀观念、科举制度与风月行业;龙女、狐精等非人物种,却无一不是世情人性的明镜;虬髯客、聂隐娘、昆仑奴等侠客故事当中,则藏着唐太宗的分身,藩镇与藩镇之间、藩镇和朝廷之间的复杂关系,或者对遥远世界的想象。
本文选自文史学者刘勃著作《传奇中的大唐》,感谢作者授权群学书院发布。
男人需要怎样的狐狸精?
文 | 刘勃
图 | 任渭长《三十三剑客图》
01 | 鬼与狐的此消彼长
古时候,拯救没人要的男性单身狗,主要靠女鬼和狐狸。
按照明清时人的想法,狐狸精大概比女鬼要更受欢迎一些。《聊斋志异》里有一篇《莲香》,这一点表现得最突出。
这个故事说,有一个书生,同时交往着两个女朋友,她们互相攻击,一个说对方是鬼,一个说对方是狐狸精。——后来事实证明,两个人说得都对,可见,男人一定要相信自己的女朋友。
身份已经公开后,女鬼和狐狸精就开始亲切的交流经验。
狐狸精问,我听说女鬼和男人谈恋爱,喜欢赶紧把人弄死,以后就可以一直在一起了,是真的吗?女鬼说,哪有啦,两个鬼在一起,一点乐趣也没有,不然死鬼里漂亮小哥多得很,我干嘛还要找人谈恋爱?于是女鬼反问:我听说和狐狸精谈恋爱会死的,可是我们老公和姐姐你在一起,好像没事啊。小姐姐你是怎么做到的?狐狸精说,和采阴补阳的狐狸在一起,男人会死,可是我和那些妖艳贱货根本不一样啊。于是她总结说:
这么看,还是跟狐狸精谈恋爱,安全系数要高一些。何况,书生之前也说过,虽然女鬼和狐狸精都是很美的,但是狐狸精身上暖和,摸起来手感好。
但这个明清流行的设定,唐代以前的人却不会有多少共鸣。
翻检魏晋六朝的各种小说,会发现有不少动物修炼成人形的精怪故事,和其它动物比起来,狐狸并没有显出多少特别受欢迎的地方。这些精怪有时会以女人的形象出现勾引男人,但当时的人对跨物种的性关系还难以接受,所以这类故事,很多显然是故意往恶心里写的。
孤寂的荒野中,男主人公遇到了一个青年女子(唐以前的小说都比较简单,经常甚至并不强调这是一个美女),于是招呼进房间或者船舱,然后就直奔主题。但情兴正浓或者云收雨散的时候,男人发现自己怀中所拥的,其实是一只水獭、一条鳄鱼,一头母猪或者其他什么丑陋的动物。
总之给人的感觉就是,这位男主人公以后只怕要因为恐惧或糟心而从此不举。这类故事类似现在的主旋律宣传,似乎在提醒你,约炮是不好的。
狐狸的形象当然比母猪、鳄鱼之类要好很多,但外遇的对象是狐狸,一样不见得是什么幸事。最有代表性的,是阿紫的故事:
这段文字叙述并不高明,甚至很有些夹缠的地方,但是却提出了一些很重要的问题。
第一,它指出古代有一个淫妇变成了狐狸,而后来的狐狸就经常化为淫妇,明确建立了狐狸和淫妇之间的对应关系。
第二,和狐狸精在一起,固然“乐无比也”,但时间长了,却逐渐“其形颇象狐”,人会变成狐狸。
一个男人遇到蒲松龄笔下的狐狸精,往往各种欲望都可以得到满足,而几乎没有副作用。但在这个阿紫的故事里,你却最终要失去做男人的资格了。
也正因如此,男主人公离开狐狸精回到人类社会,尽管要继续做半奴隶性质的“部曲”,故事的叙述者仍然视为一种解救。
魏晋六朝的男人当然也要做白日梦,但带给他们美好生活的,不是狐狸而是女鬼。
把《搜神记》之类的书打开,里面女鬼和男人谈恋爱的故事是很多的,而且已经高度类型化了。最常见的套路是:男主人公也许是误入坟墓,也许是女鬼自己找上门来,总之,他和一个女鬼在一起了。然后因为某种原因,女鬼不得不和他分开。临别前,她赠给他一件宝物,他也回赠了一件信物。
后来男主人公打算卖掉这件宝物,然后就被女鬼的家人认了出来:“这是我女儿的陪葬品,怎么会落到你手里!”男主人公声辩自己不是盗墓贼。于是女鬼的家人就到坟地上去看,发现确实没有被盗的痕迹。于是挖开墓室,发现墓里还多了一件东西:正是男主人公赠给女鬼的信物。
于是,男主人公也就被女方正式认可为女婿。
我们可以计算一下一个女鬼可能带给男主人公的好处:
第一,她以新鲜美丽的少女形象出现,可以把男主人公从性压抑的状态中解救出来。——应该说那时的男人还是比较自信的,不像《聊斋》里的书生那样总是担忧女鬼“阴气盛”会致自己死命,倒是有些故事提出,如果在一起时间足够长,男人身上的阳气,还有可能让女鬼复活。
第二,女鬼会显著改善男主人公的经济生活:单是她临别时赠送的那件宝物,就价值不菲,而男方的回赠,通常廉价得多。如谈生的故事里,女鬼赠给谈生的是一件珍珠缀成的衣袍,价值千万;而谈生留给女鬼的,则只是一幅旧衣服的衣裾而已。有时甚至男人无需拿出任何东西,因为女孩可能下葬时还是处女,现在打开墓室,“解体看之,交情宛若”,男人就可以向女方家长表明自己说的一切属实。
第三,这个女鬼一定出身高贵。如韩重故事里的女鬼是吴王夫差的女儿,辛道度故事里的女鬼是秦闵王的女儿,谈生故事里女鬼的父亲是睢阳王,卢充故事里的女鬼则姓崔——大家都知道东汉以来崔氏是多么光辉闪闪的一个大姓。
面对这么强大的竞争对手,我们也就可以看出此时狐狸精的困境了。
变成美丽少女不是问题,中国人一时接受不了跨物种可以谈恋爱的设定,但时间长了这个心理障碍可以克服;女鬼很有钱也不是问题,财富是流动,让一只狐狸精坐拥金山银山,也没啥不可以。
无法解决的难题在于第三点,那时候的人最在乎门第,娶一个出身高贵的妻子是人生最重要的事,女鬼刚好满足这个条件。而连人类都不是,狐狸精说哪怕说自己姓个崔卢李郑王,也是冒牌的,得不到社会认可。
所以,不到门阀观念消融,只要有钱有颜就好的时代,狐狸精是很难与女鬼竞争的。
02 | 雄狐的黄金时代
魏晋南北朝,女鬼比狐狸精受欢迎;到了明清,狐狸精则实现了反超。而两个时代之间的唐宋,显然是两强交替的关键时期。
唐代的门阀观念仍然极其严重,相应的,出身高贵的女鬼作为男人们的第一意淫对象,地位还无可撼动。但狐狸精已经确立了对其他精怪的绝对优势。宋朝人编《太平广记》,其中搜集的关于狐狸的故事多达九卷,是所有动物之首,而这九卷里,百分之九十都是唐代故事。
最夸张的是还有这样的说法:“无狐魅,不成村。”——你们那儿连个狐狸精都没有,这地方没法住啊。狐狸精的重要性,竟类似今天的WIFI了。
和女鬼一样,狐狸经常出没于坟地,它在尸骸间翻检,寻觅合适的髑髅戴到头顶上。——宋朝人的解释是,人死后头盖骨中仍蕴藏着精气,所以中医会服食人头骨治病,而狐狸则借助这股力量来帮助自己进化成人。
头顶髑髅的狐狸开始参拜北斗,有时髑髅会脱落,这大约是说明其中精气已然不足;如果髑髅不落,狐狸就可以幻为人形。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时候并不是雌狐变身为美女,而雄狐变为男人。——《太平广记》里公狐狸的故事,占到差不多一半。
如果和今天的电视剧一样,把迎合女性的春梦当作最重要的使命。那么,我们就应该设计霸道总裁款、完美备胎款、深情小受款……总之各种帅到炸裂的男狐狸。让他们都无需理由就对女主爱到痴狂,最终,女主选择了一号男狐狸,而二号男狐狸则一个人在璀璨的天宫里默默垂泪:“我虽然进阶为九尾天狐,可是我失去了你!”
但唐代这样的故事并没有出现。因为和正如明清女狐狸的故事主要是为了满足男人的意淫欲望,这些男狐狸的故事也是写给男人看的。它的核心主题,是男人的恐惧:妻妾和女儿都是男人的财产,而男狐狸的出现威胁到了他的财产安全。
一只叫“王八”的狐狸的故事就非常典型。唐太宗赐给赵国公长孙无忌一个美人,雄狐王八经常出现在美人的房间里,并让美人对自己无比迷恋。而长孙无忌这个合法的主人一旦企图接近,美人就会挺刀便刺。
这件事不但令长孙无忌脸上无光,甚至皇帝的尊严,也受到了冒犯。于是唐太宗召集术士解决此事。先出手的相继失败后,有人推荐了一位高手,相州的崔参军。
崔参军显然是一个令精怪界恐惧的名字,王八了解到他接近长安,就像高老庄的猪八戒听说了孙悟空要来一样,立刻选择了落荒而逃,——只是王八没有背媳妇儿,而是更加绝情的抛下了他的美人。崔参军到长孙无忌家后,先把家里的井神、灶神、门神、厕神以及十二元辰(生肖)种种小神统统喊来:
从崔参军的语气推测,普通人家也是有这些神的,不过不能和“贵官家神”相比,他们若是任由媚狐出入,责任就小很多。
这些神立刻强调,王八是天狐,自己确实是能力不行,态度没有问题,并没有收受贿赂。看样子,这些神贪污受贿,也是普遍现象,所以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要在这件事上自证清白。
崔参军命令这些家神去捉拿王八,很快他们被打得中箭挨刀,狼狈逃回。崔参军又召唤出五岳山神,只见天地昏暝,兵马之声大作,突然,一只狐狸从空中跌落。
长孙无忌怒不可遏,上前用剑劈砍,狐狸则泰然处之。崔参军说,这只狐狸已经通神,凡间的武器不能造成伤害。于是他判决说,应该用桃枝抽打五下。长孙无忌嫌弃量刑太轻,崔参军说,天上的五下就是人间的五百,已经是很重的刑罚了。“为天曹役使此辈,杀之不可”,王八是天狐,是杀不得的,只能打一顿了事。
天狐这个概念,在各种狐狸故事里会反复出现,狐“千岁即与天通”,这是一道至关重要的门槛,其意义不下于鲤鱼跳龙门。成为天狐就在天庭有了编制,也就有了一道免死金牌。
相比之下,普通狐狸就要悲惨得多。唐开元年间,一个叫刘甲的人带着妻子到河北某县上任,一次在荒山住店的时候,有人告诉他:“你的妻子很美,而此地有神灵喜欢盗窃美女,你要小心。”刘甲就在妻子脸上身上涂满面粉。凌晨时分,妻子果然不见了,刘甲就召集一帮人,寻着面粉前行,结果找到一个古坟,坟里有老狐一头,小狐狸几百头,还是劫持来的美女十余名。刘甲就把狐狸全部击杀。——许多故事似乎都是这么设定的,狐狸在外面可以兴风作怪,一旦回到自己的洞穴,就会失去法力。
下邳人徐安,他的妻子王氏相貌很美,他却只喜欢在外游猎。一次徐安远游,王氏独自在家,突然有一个美少年从家门口经过说:“可惜芳艳,虚过一生。”王氏非常感动,就与之结好。徐安回来后,发现妻子对自己非常冷漠,一道傍晚,就精心化妆,一个人安静的待着,到夜里二更天,妻子就消失不见,直到凌晨才回来。
徐安潜心窥伺,终于发现妻子是骑着一个旧笼子,从窗户里飞出去的。于是他把妻子关到其他屋子里,自己换上女装,袖藏短剑,骑在笼子上等待着。果然,到了二更,笼子飞出窗外,掠过山岭,到了一个“帷幄华焕,酒馔罗列”的会所。有三个少年在那里等待。徐安突然出手,一举把三个少年全部杀死,到天亮发现,都是老狐。笼子不能再飞,徐安只好徒步返回,他妻子王氏的结局,小说写得相当冷淡,“其妻是夕不复妆饰矣”。
唐朝吏部侍郎李元恭,外孙女崔氏非常美丽,十五六岁的时候被一只狐狸看中。狐狸以少年的面目出现,自称胡郎。崔氏的家人多方寻找术士,总不是胡郎的对手,慢慢也就接受了事实。李元恭的儿子博学多知,就问胡郎是否也曾读书。结果胡郎的学问非常广博,两个人谈得投机,似乎还建立起一点友谊。
古代读书人的一大乐趣,就是教自己的女人学习那些专属于文化人的技能,因为这是他最好的刷优越感的一种方式。胡郎虽然是狐狸,但既然学问好,也就不能免俗,他用一种灵魂导师的口吻对崔氏说:“人生不可不学。”于是先教崔氏读书,三年后又教崔氏书法,后来又对崔氏说,女人不懂音乐怎么行?
胡郎进而发表了自己对音乐的看法。箜篌琵琶这些流行音乐,远远不如古琴来得高雅。胡郎自称和嵇康很熟,也会弹《广陵散》,只是嵇康不许他教给别人。这话不知道胡郎是不是在吹牛,但他弹奏《乌夜啼》,确实备尽其妙。
李元恭的儿子大约是看时机已经成熟,问道:“你何不干脆把妻子带回家呢?”胡郎非常高兴,拜谢说:“我也早有这个想法,不敢提出,是因为自己微贱的缘故。”当天胡郎就拜见了家族的各位长辈,显得无比欢跃。李元恭的儿子就问胡郎家在哪里,胡郎答道:“我家门前有两棵大竹。”李家有个竹园。于是真的就找到两根特别巨大的竹子,之间有个孔穴。李家人就用水灌进去,许多狐、貉之类的动物从洞里逃出,最后出来的是一只老狐,穿着绿衫,正是胡郎日常穿的衣服。
家人喜云:“胡郎出矣!”杀之,其怪遂绝。
这只狐狸学做人,学什么不好要学文人?以他这种文人式的腻歪、拖拉和轻信于人,最终被人玩死,差不多也就是注定的了。
狐狸精的数量既然很多,他们的内部矛盾,当然也少不了。唐玄宗开元年间,有个小女孩父母双亡,由舅舅抚养。女孩十二岁的时候,被一只狐狸追求,但这只狐狸不现形,家人只能听见它的声音。几个月后,狐狸又来,声音却与往常不同。这家人显然已经把围观这场人兽恋当作一件消遣,所以反应是笑:“今天是换了一只野狐了吗?”
这狐狸也笑,他说往日来的,是自己的“十四兄”。自己当初追求人家的女儿,准备好聘礼却被十四兄偷走,现在,自己也要坏十四兄的好事。于是,他教给女孩破解十四兄法术的方法。
第二天大狐果然又来,他往女孩的饭碗里投掷药丸。但因为女孩按照小狐教的,掐着无名指第一节,饭碗周围仿佛形成了奇特的结界,药丸都被弹开。在座的还有一位老太太,她赶紧把药丸抓到手里,并大叫说:“野狐精在追我!”气得狐狸大喊:“何物老妪,宁有人用此辈!”老太婆你什么玩意,谁他妈看得上你啊!
古今中外讲爱情故事的人,看来都喜欢顺手加点对老女人的恶意。
当然,男狐狸也可能喜欢男人。《宣室志》里说,唐贞元年间,江陵少尹裴君,有个十多岁的儿子,“聪敏,有文学,风貌明秀”,总之讨人喜欢极了。
后来这孩子就得了怪病,这时来了一个术士,自称姓高,他指出孩子是被妖狐魅惑。于是高生烧符作法,孩子的病果然好了。可是又时时复发,还需要高生再次出手,于是高生就成了裴家不可或缺的人。
后来又来了一个王生,自称可以为男孩治病。于是裴少尹说起高生的事,王生说:“你怎么知道高生不就是那只狐狸呢?”刚巧这时高生到来,立刻指着王生对裴少尹说:“令郎的病眼看就要好了,怎么你又把一只狐狸请到家里来呢?”
高生和王生彼此痛骂,裴家人在一旁看着,正不知所措,又来了一个道士,自称是特地来抓狐狸的。高生、王生一块儿指着道士痛骂:“你才是妖狐,怎么变成了一个道士骗人?”
于是三个人关上门在一间屋子里互殴,裴家上上下下都被关在外面,听着里面喝骂打斗的声音。直到傍晚,屋里一点声音也没有了。于是打开门,看见三只狐狸趴在地上喘气,都已经一动不能动了。
裴少尹便把三只狐狸全部鞭杀,又过了十个月,他的儿子的病自然而然也就好了。
好吧,裴家的儿子究竟帅成什么样,还是挺让人神往的。
03 | 卑微的情人
唐传奇的作者和读者往往都是社会的中上层阶级,一般说来,他们并不缺少女人,来一个狐狸精倒贴自己,并不是他们紧要的期待。所以唐传奇讲述美丽的女狐精故事的时候,很多时候还是记录逸闻的旁观者心态,这和明清小说中那种作者恨不得附体到男主人公身上的写法,完全不同。
事实上,以女人形态出现的狐狸,很多故事也并没有把她当作恋爱的对象。
初唐著名的诗人沈佺期的儿子沈东美,家里一个已经死了好几年的青衣,突然有一天又回来了。她说:“我死后成了神,现在思念我的女主人,所以回来与你们相见。但是我饿了,可以在这里吃饭吗?”沈家就为这个她准备吃食,青衣醉饱而去。傍晚时分,家里的仆役发现草垛底下有一只大醉的狐狸,正在呕吐,吐出来的都是之前那个青衣的食物。
沈家于是杀死了这只狐狸。——为了骗一口吃食,结果把命都赔进去了,这狐狸的日常生活,想必也相当困窘吧。
少年时的诗作曾被李白赏识,后来为重修李白墓,写过《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的刘全白则讲过这么一个故事:他奶妈的儿子众爱,少年时喜欢夜里在道路上布下罗网,抓捕野猪、狐狸之类。有一天,一只不知道什么动物落网,他过去一看,却是一个穿绯色衣裙的妇人,还在生吃着一只老鼠。
众爱用棍棒把这妇人痛殴到奄奄一息,然而始终还是人形。众爱害怕,觉得自己杀了人,就把妇人连网丢进池塘中,告诉了父母准备一起逃亡。但是他想起生吃老鼠的那一幕,又觉得还有希望,于是回去把网拉上来,发现那妇人已经活了过来。众爱决定一不做二不休,抡起斧子向妇人的后腰砍去。这下,她终于现了原型,果然是一只狐狸。
众爱把重伤的狐狸带回家中,途中遇到一个老僧,告诉他:
于是这位高僧指导众爱获得媚珠的方法。用绳子把狐狸的四足捆住,关进笼子里。然后用一个小口瓶装上烤肉,就埋在狐狸嘴边。狐狸把嘴探入瓶口,想吃肉又吃不到,涎沫直流,终于“吐珠而死”。
这颗珠子圆润洁白,众爱的母亲从此佩戴着它,一直受到丈夫的宠爱。
不确定是人是狐的时候就可以痛下杀手,这是今天绝对无法接受的行为;哪怕确实是狐狸,用这种方式折磨致死,今天也会招来动物保护组织的抗议。然而众爱这么做,刘全白这么讲,都当作很平常的事。看来今天城市里的小清新们那脆弱的小心肝,真心是不适合穿越的。
狐狸有媚珠的设定,倒是广为流传。唐代作者想象狐狸精的故事的时候,往往以现实中的女子为原型,不过不会和万众向往的“五姓女”牵连起来,通常总是从青衣、妓女、教坊女、胡姬……身上取材,一个狐狸精的社会身份如果达到小家碧玉水平,就算很好了。男人是有可能爱上这些女人的,但这种爱欲越深,对他的前程来说,就越算不理智的行为。是什么让男人失去理智了呢?媚珠倒是一个很便捷的解释吧。
唐玄宗天宝年间,一个叫王黯的人,他的老丈人就任淝州刺史,他也追随同行。结果途经江夏的时候,他“为狐所媚”,再也不愿与之分离。众人乘船渡江的时候,他发狂大叫,几度想要投水游回去。他妻子惊惶恐惧,只得喊人把他捆起来。结果船到江心,王黯突然露出笑容,靠岸之后,他更是大喜,说:“本来以为这女郎不会过江,现在她已经出现在对面的城楼上,我还有什么好担忧的呢?”
于是他的丈人一到淝州官邸,就开始寻访术士,解决女婿的小三问题。终于,当地一个著名的“射狐者”取得了成果,射死了狐狸。王黯的妻子就把这个情敌烧成灰,让丈夫吃下去,王黯便从此情绪稳定了。
后来王黯自己当了原武县丞,某天突然有一个女人来拜访,自称是狐狸家的奴婢,家里的大女儿被杀害,做父母的念及旧情,现在想把小女儿嫁给王黯。
王黯非常害怕,千方百计推脱,拿出许多钱来想了结此事。他的表现让狐狸非常不屑:
说完这句话,狐狸就不再出现了。——嗯,虽然最后撂了一句狠话,但狐狸是多想和人类在一起,而有点身份的人对狐狸又是多么嫌弃,这个故事里体现得还是很明显的。
宋州刺史王璿,少年时仪貌甚美,于是有了一个狐狸精情人。王璿家人里也有见过这只狐狸的,她相貌端庄美丽,自称是王璿的“新妇”,与人对答时也文雅有教养,每逢端午和其它佳节,她还会给王璿的家人赠送礼物,所以大家也都愿意与她往来。后来王璿官做得大了,这是狐狸也就不再来了。小说给出的解释是“盖某禄重,不能为怪”,照这么说,狐狸的命运,也正像是崔莺莺、霍小玉们,她们是书生寒微时的情人,但一到书生取得成功的日子,她自然就该退场了。
这种情况下,狐狸对人尽心竭力的讨好,也就不奇怪了。贺兰进明也与狐狸成婚,他的狐妻也美丽,文雅,每到五月五日端午,她都会按照当时的习俗,给大家送上“续命索”和其它礼物。
狐狸的礼物名声不好,狐狸会把瓦砾变成金珠,髑髅变成酒壶,牛溺变成美酒……这种故事广为流传。所以贺兰进明的家人就把礼物烧掉,于是狐妻就哭了起来,说:“此并真物,奈何焚之?”确认礼物是真的之后,家人们就态度大变,有人甚至主动索取。终于,为了满足某位家人想要“漆背金花镜”的欲望,狐妻到人家去偷,行迹败露而被杀死。但小说对这个结局没有任何同情,只是冷冷记了一句“自尔怪绝焉”。
相比之下,李黁的故事多少还算是有点温情。李黁到东平县上任县尉,从东京洛阳出发,途经自己的家乡时,看中了一个胡人的妻子郑氏,就用“十五千钱”,让人家把妻子转让给自己。
李黁在东平县住了三年,郑氏为他生了一个儿子。李黁因工作的关系要进京去,就带上郑氏一起回去。再次经过家乡时,郑氏称自己得病,不肯走了。李黁疼爱他,多待了十多天,实在不能耽搁下去了,才重新启程。
结果出城郭门的时候,郑氏突然说肚子痛,下马便走,势疾如风。李黁和仆人们纵马追赶,一直追到一个叫易水村的地方,郑氏钻进了一个小穴里。李黁再洞口呼喊她,得不到任何回应。李黁非常伤心,不禁“恋结凄怆,言发泪下”。
村里人帮李黁用草塞住洞口,李黁到店里住下。第二天,李黁又到洞口呼喊,还是没有反应。于是用火熏,又召集村里人开始挖掘,挖了数丈深后,看见一只雌狐死在洞里,身上的衣服脱卸下来如蝉蜕,只是一只脚上还穿着棉袜。
李黁叹息了很久,才埋了狐狸,回到店里。这时他不得不对郑氏所生的儿子有所疑虑,根据狐狸怕狗的传说,他把猎狗牵到儿子跟前,但小孩毫无畏惧之色。李黁于是带上孩子继续上路,后来就寄养在亲戚家里。
后来李黁娶了萧氏为妻。萧氏知道了这段往事,常把李黁称为“野狐婿”。一天晚上,夫妻二人在屋里玩笑,萧氏又说起这件事,突然听到堂屋前有人的声音。李黁惊问是谁,回答说:“君岂不识郑四娘耶?”
李黁平素就想念郑氏,高兴得跳起来,问是人是鬼。这声音回答说是鬼,于是说道:
郑氏指责萧氏的辱骂,更重要的是,儿子因为是“狐生”而受到歧视虐待,这是她不能忍受的事情。说完,就消失不见了。
后来萧氏果然不敢再说,孩子也得到了抚育。到天宝末年,孩子十来岁了,还健健康康。至于之后安史之乱的天崩地裂里能不能保全,就没人知道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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