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这样发公众号?你可能侵权了!

发布于 2021-10-12 13:15

很多自媒体运营者,在制作内容时,都会用到这些方法。但是,在内容发布后获得阅读量与涨粉的同时,侵权的诉讼也可能正在赶来的路上。

Q1

答:即使在转载时已经注明了作者和来源,并且作出了免责声明,标明“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而且被转载的文章也并未标明“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行为人转载相关文章的行为依然可能构成侵权。

Q2

“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等免责声明是否有效?

答:免责声明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此类声明实际上是为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的“避风港”,但并不适用于网络内容提供者,无论声明与否,未经授权进行转载均构成侵权。

许多文章在发表时会注明“未经许可,严禁转载”,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此类声明的文章就可以被任意转载,先授权后转载本就是著作权法的强制性规定,声明仅仅是对相关规定的进一步强调。

Q3

无论是否改变了涉案作品的表现形式、侵权人是否付出了时间精力,在向不特定公众传播他人作品时,都应该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就会构成侵权。

Q4

是否可以将文章链接到云盘地址?

秋收的季节,未经允许,摘了别人家树上的果子,一经发现且人赃并获,可能要付出经济和法律的双重代价。这个简单的社会常识,在互联网世界中依然适用。

操作演示

使用「一点存」进行存证后可申请出具盖有公证处电子存证专用章的存证证明书,相较于传统公证的成本高、办理周期长,“一点存”为维权人提供了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存证渠道。 

通过“一点存”电子证据实时采集、实时保存、实时上链,维权人可在维权乃至诉讼中获得证据优势,处于有利地位。 
作为原创作者,更要加强对原创作品的保护意识,遇到侵权行为时勇于站出来,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的互联网早已不是法外之地,对网络侵权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保护好知识产权,才能更好的保护创新,而创新则是引领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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